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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3.6.2条,公共建筑(高级宾馆)的火灾延续时间3.0h,是否仅针对建筑高度大于50m 的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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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佛慈悲为怀

    是的,仅针对建筑高度大于50m的高级宾馆。如对于单层高级宾馆可不按3h这么长的火灾延续时间,对于这条国内一些省份住建部门也有过相应的解答,如2022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

    2025-07-23 10:14:23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 zhanglooloo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3.6.2条的规定,公共建筑(高级宾馆)的火灾延续时间应为3.0小时。这一规定并不局限于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公共建筑,而是适用于所有高级宾馆,无论其是多层还是高层建筑。

    解释

    • 规范原文:规范中提到“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和高级宾馆等”的火灾延续时间为3.0小时。从字面上理解,这里的“等”字表明高级宾馆是单独列出来的一个类别,而不是仅限于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情况。

    • 历史规范对比:在以往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中,高层高级宾馆的火灾延续时间为3小时,而多层高级宾馆的火灾延续时间为2小时。但在现行的GB50974-2014规范中,对高级宾馆统一规定为3小时,不再区分多层和高层。

    • 实际应用:由于高级宾馆通常人员密集且可燃物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因此统一采用较高的火灾延续时间标准,以确保消防安全。

    综上所述,公共建筑(高级宾馆)的火灾延续时间应为3.0小时,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高级宾馆,无论其建筑高度是否超过50米。

    2025-02-10 15:44:10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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