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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MS量程设置要求

发布于:2024-12-30 09:36:30 来自:环保工程/环保法规 [复制转发]
CEMS 量程设置和分析仪量程的选择是众多排污单位、运维公司及设备供应商比较纠结的事情,针对CEMS的量程选择设置方面的问题,邢台在线监测者说为您梳理相关文件对量程的要求,便于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参考。以下内容仅供参考,不足之处敬请指正。

量程是什么?    


     
量程是分析仪器的测量范围,其值由分析仪器的最小测量值和最大测量值决定,分析仪定义量程即为分析仪标称的测量范围。对于多数光学气体分析仪器测量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往往由测量气室或光路的长度决定,一般情况下,气室或 光路长度 越长量程越小,反之量程相对较大。    

量程设置需要参考哪些因素? 


     

1.排放限值:

污染源排放往往都有排放限值的要求,作为环保排放达标监测的CEMS,分析仪和量程的设置首先要考虑应用行业排放限值,即量程设置应大于排放限值,否则容易在环保检查中出现问题;但是量程设置应该为排放限值的多少倍,不同角色人员和数据应用场景对量程的要求各不相同,所以造就了量程设置方面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执法人员考虑的是超标数据的处罚,可能要求自由裁量权中超标倍数与量程相关联,环境监测人员考虑的分析仪器技术方面的要求,要求测量数据在量程的20-80%之间,部分场合需要考虑双量程或多量程的设置。  

2.实际排放浓度:

分析仪器的选型时要考虑所处行业正常情况的实际排放浓度水平,即实际排放浓度应处于选择量程的中位及以上水平,同时还应考虑特殊情况下,排放污染物浓度的最大值以及出现特殊情况的频次,特殊情况下的高浓度排放频次较高时,应充分考虑实际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浓度的监测要求。

3.现有监测技术方法:

污染源排放监测中浓度过低时,当前多数方法和原理的在线监测设备无法进行有效准确监测,量程设置与排放限值及数据准确性应得到高度关注。如超超低排放的场合,当前多数分析仪器量程为排放限值的3倍以上,相关管理文件出台时应充分考虑监测技术的现状。  

相关规范及文件对量程的要求   


     

《HJ76-2007》 满量程值是根据实际应用需要设置CEMS的最大测量值。通常设置为高于排放源最大排放浓度的1至2倍。  

附录D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的测定(仪器分析法)2.1测量范围对本方法测量范围由所选择的测定系统量程所定,但 气态污染物 的浓度应不低于所选测定系统使用量程的30%,若在一次测定期间的任何时刻,气态污染物浓度超过所选量程,则该次测定无效。注以上内容为对CEMS比对监测仪器量程及数据质控的要求。  

《HJ76-2017》 附录D固定污染源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氧排放浓度的测定(仪器分析法)D.2.1测量范围对本方法测量范围由所选择的测定系统量程所定,但气态污染物的浓度应不低于所选测量系统使用满量程的20%,若在一次测定期间的任何时刻,气态污染物浓度超过所选量程,则该次测定无效。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 数据异常判定中自动监控数据变化幅度长期在量程 2%以内波动;仪器参数设置异常中仪器量程设置过大。  

环办执法函[2021]484号文件 :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执行超低排放限值或特别排放限值的,测试量程应设置双量程或多量程,低量程范围一般设置为相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1.5-2倍, 高量程范围一般设置为原烟气最高浓度的 1-1.5 倍,污染源正常排放时使用低量程,污染物排放浓度超过低量程上限值时仪器自动切换成高量程 , 量程设置信息需自动传输(或填报)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平台。

注:环办执法函[2021]484号文件未公开向社会发布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法自由栽量权基准》   对超标排放倍数不同处罚的额度有所不同,个别地方为了超标处罚时数据质量控制的要求,要求CEMS量程设置为排放限值的3倍以上(注自由裁量权中对超标倍数分为<0.5倍、0.1-1倍、1-2倍、2倍以上)。  
部分地方要求CEMS量程设置与超标倍数相关联,形成了诸多的技术问题  

CEMS认证检测报告 关于量程的表述主要体现在检测样机配置表中,一般为实验室和现场认证检测时设备的配置及分析仪器的量程,即认证检测是对该量程的设备进行了相关性能测试,确定该量程设备技术指标对技术规范的符合情况。注:认证检测报告中颗粒物的量程为 无量纲 ,非颗粒物浓度值。  

CEMS认证检测报告中对测试设备的量程有所体现。  

认证检测报告中颗粒物的量程为无量纲,而现场设备上多数标明的是mg/m3。

量程设置中存在的问题    


     
1.高标低排工况下量程设置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一些行业排放标准较高,实际排放浓度不足排放标准的30%,甚至10%,设备量程设置为排放限值的1.5-2倍或2-3倍时,测量数据远低于量程的10%,测量数据出现零值甚至长时间无变化的情况,也存在数据波动较大的情况;同时进行标准物质质控测试和实际样品比对测试时,出现不能同时满足相关要求的问题。部分场合为了测量数据不出现零值或恒值,量程设置出现小于排放限值的情况,执法检查中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2.量程设置过大,一些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由于预处理等多方面因素, 示值误差 测试时出现不满足要求的情况,为了达到满足示值误差测试要求,部分企业分析仪量程设置为排放限值的3-4倍,尤其是超低排放后SO2执行35mg/m3排放限值,量程设置在150-286mg/m3之间,低浓度标气浓度相对较高,且量程设置相对较高时,容易形成示值误差测试满足要求。  
3.量程设置不规范,诸如部分分析仪器具备双量程功能,SO2测量量程为0-100/1000mg/m3(即第一量程为100,第二量程为1000mg/m3)排放执行35mg/m3限值,量程设置为90mg/m3,选择量程时选择了第二量程0-1000mg/m3内设置工作量程0-90mg/m3;量程设置超出标识量程,部分设备标称量程0-100mg/m3,实际设置量程为0-150mg/m3;量程理解存在偏差,CEMS认证检测报告中对颗粒物的量程表述为无量纲,设备出厂标称量程直接为mg/m3。  
4.主观认识形成的量程设置问题,CEMS现场检查中很多检查人员对量程的要求依然停留在排放限值的2-3倍,数据传输采用模拟量传输,量程设置过小会出现不超标的数据;随着数字通讯的应用,很多分析仪量程的设置与数据传输没有直接的影响,即数字传输后超量程数据也可以传输上传;同时环境管理部门非正式性的通知要求形成的量程设置方面的问题突出,往往是一句话或者一件事就要求变更量程设置或者更换分析仪。  

在线监测工作的难点就是一些非正式性的通知文件太多且多变,执行不执行都很难。

5.量程设置与测量精度没有关系,超低排放以后,一些分析仪器小量程测量技术不成熟,在超低排放市场需求面前,量程设置可以任意设置,且设置后的量程与测量数据及精度无任何相关性,形成纯粹为了满足超低排放要求在软件中设置量程的情况,如个别分析仪量程的设置和标签可以随意更换,更改量程后无相关软件及硬件的变动,个别分析仪具备双量程测量功能,实际高低量程硬件和软件为一套系统,只是设置界面中存在两个量程设置数据,对测量准确度无任何相关性,形成了为了应付相关文件要求的情况。    

量程设置的相关建议   


     

1.从技术角度来说,分析仪量程的选择和设置应参照HJ76附录中比对监测仪器量程设置的要求执行,即监测数据浓度不应低于量程的20%,建议大部分时段的测量数据应在量程的20-80%之间,同时量程设置应大于排放限值。从执法管理角度来说,在超标排放倍数处罚时,应充分考虑实际正常情况下浓度在排放限值的比例,满足示值误差及漂移性能指标的基础上,考虑超标倍数数据的准确性,即不建议按照超标倍数的要求来选择分析仪量程。  

2.环境管理部门健全技术规范对不同行业排放场景下分析仪量程选择的要求,质检部门完善分析仪器双量程检定认证测试流程和要求,各地环境管理部门针对行业特点及管控要求制定相应的量程要求,在征求排污单位及设备厂家等方面的意见后,公开发布相关要求。

  • yj蓝天
    yj蓝天 沙发

    资料不错,学习了,谢谢楼主分享

    2025-01-02 06: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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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环保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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