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
4月11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暂停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警示函》(川环督察办函〔2024〕60号),要求你市6月30日前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高于44.9微克每立方米,优良天数率优于77.5%。到期后,你市PM2.5浓度为45.2微克每立方米,未达到目标任务,按照相关规定应对你市实施区域限批。
鉴于你市完成了优良天数率目标,未完成PM2.5浓度目标,特别是江阳区在警示期间PM2.5改善幅度全市最小、浓度全市最高,对大气质量目标完成影响最大。为更好统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关系,减少对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影响,现决定对你市江阳区暂停有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一、限批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办法》第三条,除民生工程、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纳入国、省重大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外,暂停审批新增排放重点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省以下生态环境部门同步暂停审批相关文件。
二、限批期限
3个月
三、整改要求
(一)请你市高度重视,督导江阳区抓紧制订整改方案,明确限批期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
(二)全市举一反三,督导其他重点难点区域,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确保全市限批期间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24.6微克每立方米。
(三)限批期满,若你市未完成目标,我厅将依法依规延长对你市区域限批时间。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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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2025年3月1日起“接棒”护航近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八十五条,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2009年江苏出台《条例》,随后历经三次修正,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全面的法治保障。本次《条例》全面修订将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江苏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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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关注学习了,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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