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4-11-29 09:46:29
来自:电气工程/照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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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消防观察者
10.1.11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 防排烟机房 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 备用照明 ,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二、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2018
3.8.1 避难间(层)及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应同时设置 备用照明 、 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
GB55037和GB51309中规定的区域设置的是 消防备用照明 。
关于商店建筑、医疗建筑、交通建筑、剧场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体育建筑、金融建筑、博物馆建筑、饮食建筑,这些建筑内设置备用照明,大部分是指 非消防备用照明 。
1、是否除了GB 55037和GB 51309之外其他规范描述的备用照明均可理解为非消防备用照明?也就是火警状态要切除电源?
答:其他规范中的应急照明也可能包括消防备用照明,不能一概而论。
答:《技术标准》明确规定备用照明可采用正常照明灯具,并采用正常照明电源和消防电源互投后为灯具供电,无需再采用蓄电池电源供电。
4、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等场所,火灾备用照明电源引自何处?
答;需要设置火灾备用照明的场所:包括变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总配电室、防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消防稳压机房、A级B级计算机房(数据中心)、信息网络机房、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机房、安防监控中心等重要机房。这些场所的火灾备用照明电源 应由各自房间的双电源切换箱供电; 避难间(层)等场所的火灾备用照明应单独设置备用照明双电源切换箱供电。
答:对比GB55037和GB51309,根据特定机房的规模和管理模式等因素确定该类场所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是否需要有人继续工作、值守,如需有人继续工作、值守应同时设置备用照明和消防应急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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