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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9月起,房建市政项目监理日志、安全日志、项目负责人带班记录,必须规范填写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压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及监理企业监理责任,督促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履职尽责,切实提升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现组织编制项目监理日志、安全日志及项目负责人带班记录范本及填写说明(详见附件),请各单位督促项目严格执行,抓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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