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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4.1条注1及其条文说明”解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3.4.1条的注1,针对某些火灾危险性类别的建筑物与周边建筑的防火间距进行补充说明,原条文如下: 如上所示,“注1”实际包含了4段内容: 其① 对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或明火、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要求做了明确,属于对乙类厂房的严格要求,但又有别于3.4.2条对甲类厂房的强条要求; 其② 是对“单、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与戊类仓库、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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