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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丨宝鸡市生活和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突出

发布于:2024-09-02 13:35:02 来自:环保工程/固废处理 [复制转发]


2024年8月,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宝鸡市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滞后,乱堆乱倒问题突出,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一、基本情况

     
近两年宝鸡市生活垃圾年均产生量约为120万吨,全市生活垃圾设计年处置能力约42.7万吨,产生量与处置能力不匹配,大量生活垃圾随意倾倒,严重污染环境。

二、主要问题   

     

(一)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严重滞后。 《宝鸡市“十四五”城市管理事业发展规划》要求,“早日投产运营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建设。”督察发现,宝鸡市长寿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原计划于2022年底建成并试运行,因投资缺口大,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不力,多次延期,至督察时仍未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滞后。

(二)生活垃圾乱堆乱倒污染环境。 宝鸡市现有10个生活垃圾填埋场,6个垃圾填埋场即将达到使用年限,设计日处理能力1169吨,而全市生活垃圾日均产生量约3287吨,设计处置能力与实际产生量缺口较大,生活垃圾混堆乱倒现象普遍。督察发现,金台区蟠龙镇东壕村鱼塘内倾倒有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合物,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高新区磻溪镇马尾河村农田内倾倒有大量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堆存量约5000方;渭滨区东二路以南冯家塬村长期违规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侵占河道,形成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的垃圾坑,影响河道行洪防洪;陈仓区阳平镇横阳路旁有大量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存量约6000方,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三)建筑垃圾未实现全过程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洒或堆放建筑垃圾,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督察发现,宝鸡市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未建立全过程长效监管机制,建筑垃圾监管不力,乱堆乱倒问题突出。宝鸡市2022年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243万吨,实际处理量约为51万吨;2023年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179万吨,实际处理量约为40万吨,大量建筑垃圾去向不明。渭滨区马鞍山村山坳里堆放约4万方建筑垃圾,与周边山体齐平,紧邻瓦峪河,如遇强降雨,环境风险隐患突出;金台区硖石镇长平公路旁沟壑内长约120米、宽约30米的林木群被大量建筑垃圾损毁,破坏生态环境;高新区磻溪镇千河高架桥下随意倾倒约3万方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三、原因分析

     
宝鸡市城市管理部门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够强;个别区县及相关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粗放,导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乱堆乱倒问题突出。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yj蓝天
    yj蓝天 沙发

    关注一下,谢谢楼主分享

    2024-09-03 0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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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固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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