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BIM被引入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以来,其价值逐渐被认知并凸显,近几年更是呈现出风生水起的发展势头。然而随着BIM应用的深入,困惑也越来越多。就像一个学游泳的人,在浅水区时可以欢快的扑腾,但一旦进入深水区,却陡感紧张心慌,如果手、脚、躯体、头等不能有效协调,难免要呛上几口水,这时候游泳就不是一件有趣的事。BIM的应用实践,正如学游泳,随着不断深入逐步进入“深水区”,才发现BIM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搞BIM,能产生多少收益呢?这可能是每一个试图应用BIM的企业和项目都会考虑的问题。然而,从目前国内一些企业应用BIM的情况来看,收益并不令人满意,有的甚至还可能亏损。收益难以体现,致使某些企业抱着一腔热情尝试了BIM之后,最终还是选择退回到了传统的设计工具和方式上。
据清华大学BIM课题组负责人顾明教授介绍,根据调查,就投资回报率而言,无论是设计企业还是施工企业,BIM的应用率如果能够超过30%,那么投资回报率一定是正的;如果BIM的应用率小于15%,投资方亏损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
但在具体项目中BIM的应用率能有多少超过30%呢?目前来看,国内企业应用BIM,大多集中在类似于“碰撞检查”、“综合优化”、“虚拟施工”等这样在设计或者施工中的应用点上,从项目全生命周期这样的跨度来看,应用率超过30%的不多。事实上,由于标准的不统一,目前国内工程建设行业范围内部尚未形成统一的交付标准,设计院或是施工企业完成的建筑信息模型能在下一个全生命周期环节中被利用的部分很少,导致BIM模型的价值无法完全体现。
业内人士指出,BIM不应停留在设计阶段或施工阶段,而应将BIM贯穿于整个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尤其是在完工后的建筑运营管理阶段发挥作用,这样才能全面发挥BIM的建筑管理效益。顾明表示:“从我们研究的角度和最近两年的实践看,我国的BIM要想深入下去,企业要想有收益的话,流程必须要再造,如果流程不再造的话,可能会投入越多失望也越大。”
要从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角度考虑BIM应用,流程再造是关键,但如何重新梳理呢?
BIM的理念,应该是从设计阶段开始建立模型,然后将模型移交给施工过程指导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输入施工过程的信息,最后得到竣工模型,用来指导运维。然而问题在于,设计院以设计为目的而建立的BIM模型是否真正能够指导施工?如果不能够指导施工,那么设计院建立的BIM模型还有没有向后应用的价值?如果没有价值,或是价值不大,那么设计院的BIM工作又如何继续开展?
应该说,BIM给设计师带来了可视化技术,但这只是BIM众多优势中的一个层面。BIM的精髓在于将信息贯穿项目的整个寿命期,对项目的建造以及后期运营管理综合集成意义重大。虽然BIM理念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但目前来看各阶段缺乏有效管理集成,BIM在中国的应用也基本依赖于个别复杂项目或某些业主的特殊需求,充分发挥BIM信息全生命周期集成优势成为一大难题。
业内人士指出,BIM应用的流程再造应该从运维入手。这种思路的具体体现是:做BIM的根本出发点都是为了解决运维过程中的某一具体问题,为了达到解决这一运维中的问题而制定一套完整的实施方案,并且将这一方案前置到设计阶段,根据运维的需要而在设计和施工阶段对BIM模型或者相关数据库做针对性的要求。例如,在运维阶段需要某种参数或信息,则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对应阶段就针对性的植入参数或信息接口,而不是拿到一个BIM模型时,因为缺少相关的参数甚至模型深度达不到要求,以致真要做某项建筑维护应用时什么都做不了。
当BIM介入建筑行业运作的时候,原先存在于项目建设各阶段间各自为政的藩篱无可避免的要被打开,包括业主、设计、施工以及运营管理等各参与方都得多做很多工作,延伸到原先不属于他们的工作领域。BIM模型只是被动的 信息载体 ,BIM把各参与者变成用线系在一起的“蚂蚱”,沟通、再沟通,协调、再协调,各个参与者之间结合成团队,无私协调合作,一起面对并解决问题,这是BIM实践精神的核心所在。然而,从目前的BIM实践来看,这种协调合作很难顺利实施。
一般来说,一个建设项目,参与方往往可分为下列团队:设计团队,包括建筑师、工程师和咨询顾问等;供应团队,包括建材产品制造商、加工商和供应商等;施工团队,包括总承包商、分包商和劳务方等;运营团队,包括业主、运营方和物业管理方等。虽然每个团队内部都会存在反馈环节、任务管理、设计协调和其它协作,但是团队之间的信息模糊、缺乏数据集成、文档之间互不关联等情况的存在,为项目各团队间的协作增加了难度。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国内一些项目的BIM应用正遭遇“协同”困境。BIM应用过程中缺少协同设计,项目不同阶段、不同专业及参与方信息缺少统筹管理,制约了BIM的价值发挥。那么BIM陷入“协同”困境的原因何在呢?业内专家分析认为,我国目前BIM的整体市场不成熟,缺乏相应的指导性规范,缺乏成体系的匹配型实施人才,缺乏明确的责权利细分规则,缺乏相关的成熟市场运营机制,尤其是业界对于BIM的法律责任界限不明,这些直接导致了“协同”的困难。住建部《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参编专家张建平指出,BIM技术单点应用很难体现出它真正的价值,只有在各参与方、各专业通力协作,各阶段达成集成应用时,才能发挥出它的价值。
BIM大规模应用到建筑业,亟需推行BIM综合应用模式,那由谁来主导驱动呢,是设计方还是业主?
应该说,设计方驱动模式是BIM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应用得比较早的一种模式,也是国内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模式。设计单位为了更好地表达自己的设计意图,增加中标几率,特别是大型建筑项目,往往会采用BIM技术进行三维设计,用于向业主展示设计理念及设计成型后的效果图,当设计方案为业主接受了解后,如业主不作要求,则设计单位可不再继续扩充利用BIM模型。也就是说设计方驱动模式是在项目设计阶段初期使用BIM技术,而没有在全生命周期中使用。业内人士认为,设计驱动模式创建的往往是单一的项目信息源,这种模型因涉及的专业很多需要信息联合,容易陷入多个无法控制的 数据孤岛 。
业主方驱动模式是随着BIM不断发展而产生的,这种模式被认为是最符合BIM全生命周期理念的,由业主方主导,可以在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内运用BIM技术进行项目的管理。业主方主导模式加强了业主方对建设项目的控制力,有效克服了业主方工程专业知识不足的缺点,为建设项目各参与方提供了协同工作的平台。
SOHO中国 有限公司董事长潘石屹曾在公开场合说:“推动BIM发展的最主要力量应该是开发商,是业主。”他认为,BIM只有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得到应用,才能体现其最大效用。而开发商把控着监理、设计、预算、工程、后续的能源管理、物业管理等项目全过程,每一个过程都必须关注。如果BIM真能够为开发商带来成本大幅度的节约,工期能够得到控制,为什么不去应用和推动呢?
一直以来,国内BIM应用流传着几种声音,一种是BIM就是建模,一种是BIM万能,还有认为BIM就只是软件或单一技术,这些观点孰是孰非呢?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其实上述几种说法都有偏差。将BIM等同于建模,或看做是一软件、单一技术,这是对BIM的一种狭隘认知;而认为BIM万能则又明显过激了。事实上,BIM不仅关乎三维数据,还意味着创建包括二维数据源文档、电子表格和其他内容在内的整体信息资源。从建筑全生命周期全盘考虑,如果明确了合适的工作流和流程,BIM就能帮助组织提高建筑设计质量、降低成本、实现真正创新的协同工作流程。
但只建一个BIM模型,然后被设计、施工、运维等阶段所共享通用,目前来看还是一个难以达成的美好愿望,为此,现在业内有这样一种观点,就是提倡BIM的“轻应用”。即不谈BIM的“重量级应用”,不是从做一个能解决所有问题的大平台着手,而着重于BIM的阶段性应用,在设计、施工某个阶段能给用户带来价值,让用户看到成本管理、进度管理、人材机管理的效果,以及施工方案演示的效果。事实上,在目前还没有能力实施BIM“重量级应用”的情况下,国内许多企业应用BIM的策略正是“轻应用”,即只局限于设计或施工的单个阶段、单个点上的应用。“轻应用”有可操作性,但“轻应用”却让BIM的价值大打折扣,又与BIM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应用的理念相悖,这真是令人纠结。
当下,BIM热潮汹涌,国内的BIM应用已逐步进入“深水区”,如果用错误的理念、急功近利的方法、换汤不换药的BIM软件,糊里糊涂地去实施,势必会“呛水”,甚至“溺水”,伤害大家的热情。一些资深业内人士认为,在BIM发展缓慢时,应鼓励大家快速了解和应用BIM;在人人谈论BIM、人人想用BIM时,则更需要冷静思考。就像跑马拉松,不一定要第一个出发,要根据自己的体质和能力,决定什么时候跑和跑多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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