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细品这言辞:“污水处理水质比肩地表IV级清流”,这岂不是期望乌鸦能吟出夜莺之曲,未免太过乐观想象了吧?近年来,水处理界奇谈频出,“污水重生,直追IV类地表水质”几成口头禅,但这并非偶然的奇迹所能触及,不过是场华丽的辞藻游戏,浮夸得令人摇头叹息。此番言论背后,折射出水处理行业的些许浮躁、秩序紊乱,乃至专业严谨与责任感的遗失,活脱脱一幕荒诞戏剧的上演。且慢,不谈此举可能引发的种种困扰,单这声明就透着几分戏谑意味。其中蕴含的问题,表面看似轻巧,实则沉甸甸,值得我们细细剖析一番。一、 水质较量:一场驴唇不对马嘴的误会
污水处理界立下壮志,誓要其排放水质触碰“地表水IV类标准”的门槛,这一愿景,就如同试图让驴唇勉强贴合马嘴,虽近在咫尺,实则遥不可及。在这场水质追逐战中,两大标准法规各司其职:一是污水处理厂遵循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污水老哥”GB 18918-2002),另一则是被视为水质蓝本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尊称“地表水大佬”GB 3838-2002)。“污水老哥”作为污水处理界的行动指南,而“地表水大佬”中的IV类水质标准,则是众多污水处理厂遥望的星辰大海。然而,公众对于这两位“标准巨头”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往往感到迷茫,如同雾里探花,水中捞月,满头雾水。实际上,二者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差别之大,好比云泥之别,仿佛是两个星球的对话。一方是污水处理的实践准则,另一方则是自然水体的理想状态,两者间的沟通,时而显得格格不入,令人啼笑皆非。哎,这两位,更像是水世界中的双生子!一方面,它们都围绕着共同的主角——水,携手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如同一首悠扬的和谐曲。另一方面,如果说《地表水标准》是位引领方向的大哥,那《污水标准》则常跟随其步伐,如“4.1.2 标准分级”条款,恰似弟弟谦虚地表示:“瞧,我是按你的样子在努力呢!”这不仅是学习,也是对更高水质目标的致敬。4.1.2.2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 GB3838 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3097 海水二类功能水域和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 B标准。4.1.2.3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 GB3838 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 GB3097 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两者间的关联仅此而已,并且重要的是,这种相互联系并不代表它们功能可以互换。关键区别可以从两个维度来把握:
首当其冲,二者所属体系及其适用情景迥异:《地表水标准》专注于“水资源利用”范畴,精细设定了作为饮用水资源、游泳适宜性、景观装饰、水产养殖及农田灌溉所要求的水质界限;反之,《污水排放标准》则针对“废水处理排放”情境,明确规定了污水排入自然界之前必须达成的净化水平。简而言之,一方关乎用水的纯净度要求,另一方则关于废水处理的程度,二者各司其职,旨在实现不同的环境保护目标。
两套标准在制定初衷上各有千秋:《地表水标准》的核心在于保障人类及生态系统中所有生物的用水安全,本质上支撑着人类的健康福利与生态系统的均衡,着重构建自然水域与人类健康、生态安全之间的和谐统一,其标准数值的确定深深植根于环境毒理学的严谨研究资料;而《污水标准》的目标则在于限制污水处理排放进入自然环境的行为,需契合受纳水体的自我净化限度,其注意力集中在环境保护的承受力与污染释放之间的微妙平衡,标准的拟定不仅顾及了科学的污染控制水平,还充分融入了技术实现的经济效率考量及国家经济的现况分析。换言之,前者聚焦于维护人类健康和自然生态的完好无损,后者则更重视考察自然界的承纳限度及技术经济条件的实际适应性。
两者在检测参数与容许限值上也展现出了显著的差异性:鉴于上述两点区别,细化到标准的实质内容,《地表水标准》的涵盖面更宽,共设置了109条检测项目,涵盖了24条基础指标(细分为五个类别,众人熟知的“IV类水质标准”便位列其中),5条针对水源地的特定补充指标,以及80条针对于特定水源地的特有指标。相反,《污水排放标准》的领域较为局限,包括62项指标,被归纳为12个主要管控类别(分为一级A、一级B、二级、三级标准,文中提及的提档即是将“一级A”提升至“IV类水标准”的过程)、6条一类污染物的控制指标和43条可灵活选取的控制指标。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一些控制指标有所重复,但各自的限量标准并不一致。总结来说,通过对比分析不难发现,《地表水标准》与《污水排放标准》虽有交集之处,实则隶属于两个独立且不交叉的体系。企图将两者简单归并到同一逻辑讨论框架中,无异于混淆视听的误解。对于提升标准本身,这自然是无可挑剔的进步,诸如北京、上海等地已经采纳了更加严格的本地标准,这是在单一体系内进行的合理调整。然而,提议直接将“一级A”标准跳跃式提升至“IV类水标准”,却是横跨两个不同体系的无序行为,欠缺科学依据和合理性考量。
在当前阶段,我们不必急于提升现有的水质排放标准
2002年出台的污水排放标准,犹如一张精心设计的网络,全方位覆盖了各种排放情形,完美贴合我国的国情需求。这一标准不仅当下适用,预计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也将持续展现出其广泛适用性和预见性。我们有足够的理由为之骄傲,因为它的严格程度甚至超越了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标准。以美国为例,其城市污水处理标准并未直接限定化学需氧量(COD),而是侧重于控制生化需氧量(BOD),要求每周平均不超过45毫克/升,每月平均要低于30毫克/升。相对地,欧盟及法国、英国、荷兰等国家对城市污水排放的COD则设定了统一上限,均为不高于125毫克/升,显示出这些区域在水质监管上的协同一致性。这样看来,他们在有机物处理的要求上,大致等同于我们的二级排放标准。”至于那种“从一级A跃升至地表水IV类”的高标准,意味着CODCr需要从50mg/L降到30mg/L,这无异于期望一只胖胖的企鹅摇身变为优雅的天鹅,实际变化不过是一些难以降解的木质素、纤维素等有机物质的微量减少,仿佛减肥仅减去了几根羽毛。然而,为此付出的代价却是巨大的,处理成本或将飙升五倍以上,就像花费巨资购买一瓶承诺能使人飞翔的魔药,结果却只能让人多飘半厘米,实属得不偿失。更有权威研究报告《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污染减排效能提升潜力的产污系数法评估》一针见血地指出,盲目追求高标准可能是徒劳无功,正如喜剧电影中的经典桥段:“你忙忙碌碌,结果只是原地踏步。”“在水环境质量改善方面,简单利用污水处理厂提标对水环境质量进行改善可能是杯水车薪”、”将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提到准Ⅳ类后再排到其中,是一种投资浪费”。通俗点讲,就好比给家里的马桶装上金边,实在是奢华过度,不切实际。咱们现有的标准,其实是为了应对特别情况而精心定制的。就像《污水排放标准》第6.2条清楚说明的那样,每一条规定背后都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对吧?咱们得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必一味追求那些华而不实的标准提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不能达到本地区环境功能要求时,可以根据总量控制要求和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报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面对特殊情形,我们确实留有提升标准的空间,但在实践中,得牢牢把握两点原则。第一,这种高标准更多是为非常规情况量体裁衣,并非日常应用的普遍标准。第二,提升标准的动作应当限定在污染物排放控制体系内部,而不是简单粗暴地与地表水的高品质标准直接对齐。这样做,是为了在处理特殊案例的同时,确保环境保护措施依然遵循科学合理、严谨细致的原则,既不过度反应,也不降低对环境负责的态度。
科学导航,理智提升
即便提升排放标准被视为必要之举,我们也应当以审慎的科学研究为指导,步步为营。排放标准好比城市的血脉,它由城市的复杂运营机制、现有技术水平、经济增长速度,以及自然环境的自我修复力多重因素交织形成,其确立是一个经过深思熟虑、富含科学智慧的过程,而非心血来潮的产物。这不仅是一串冰冷数字的堆砌,它是关乎排放、治理、监督等多维度的复杂系统,影响力深远。在当前围绕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的讨论中,这一点体现得淋漓尽致。工程师和专家们背负着沉重的压力,因为任何非专业或草率的决策都将埋下无穷的隐患。在考虑提升标准时,基本原则应是:即使在经济、技术、环境等条件均成熟的背景下,新标准也不能简单照搬地表水IV类或其他任何级别的水质标准。它或许会在某些特定指标上趋近于地表水质量标准,但绝非全盘复制。科技进步和特殊需求的应对,确实为标准提升开辟了道路,但这条路径必须严格遵循科学逻辑,不容轻率。仅仅因为一级A标准与地表IV类水标准在某些方面相似,就草率提出升级要求,这显然过于仓促,违背了科学精神的严谨。这种轻率决策的背后,暴露了更深一层的制度问题,也是行业诸多乱象的根源所在。让我们以此为契机,带着热忱与科学精神,共同推动建立更加合理、更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政策。
探秘标准背后的操控者
“污水化清泉,超地表IV级纯净”,这背后,实则是“盲目追标”与“蓄意拔高标准”的戏码在暗暗发酵。为何如此反常的现象能蔚然成风?皆因有无形之手在幕后推手,偏爱不走常规路线。多数情况下,污水处理厂就连维持现有标准都已捉襟见肘,更勿论追求所谓的“超高标准”。对他们而言,降低标准或许才是心之所向,毕竟,标准的提升等同于更高层次的技术装备,更复杂的处理流程,以及随之而来的财务大出血,这不是一般的财政压力所能轻易承受的。长久以来,不少地方政府抱怨环保投入如同无底洞,能省则省,又何来余力去谈什么标准升级?这就让人费解了,既然技术和经济都不支持,为何仍有声音热衷于鼓吹“提标”?谜底藏于人海之中。对于财政管理者,提标意味着沉重的负担,但对于项目中穿梭的各级官员,这却是一条通往“财源滚滚”的康庄大道,预示着更广阔的“操作”空间和诱人的利益回报。这些人如同舞台上的魔术师,将提标当作一场表演,背后的目的只有一个——金钱,无尽的金钱。在水处理这片江湖,高昂的资本游戏早已司空见惯。原本小额投入即可解决的问题,经过一番“巧妙操作”,瞬间膨胀成耗资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工程项目,名目繁多,而提标则成为了最完美的掩护伞。讽刺的是,许多项目实际上并无提标的必要,有的项目甫一建成便遭废弃,国家的宝贵资源就这样在满足少数人私欲的过程中被无谓消耗。这正是环保领域诸多乱象的本质,良好的政策意图也可能因此扭曲,沦为胡作非为的幌子。所以,所谓环保缺钱,很多时候只是一个托词,真正的症结在于资金没有流向真正需要的地方,这只是冰山一角的真相。
结语
提升水质标准以期达到水环境健康的愿景,就如同尝试用一个更昂贵的鱼缸去治疗患病的鱼,这从根本上就偏离了轨道。真正该做的是,集中精力确保现行的污水处理规范能有效实施,落到实处。如果每一滴污水都能严格按照现有标准得到妥善处理,那么水环境的改善将是翻天覆地的,令人耳目一新。当前水环境面临的挑战,并非标准设立得不够高,而是即便有了明确的标准,却仍有人熟视无睹,如同面对红灯依然我行我素。问题不在于我们没有财力去建造先进的污水处理设施,而在于建好后缺乏持续的维护和高效运作,使之沦为摆设。症结并非外部条件的限制,而是内心的忽视,是对自然缺乏应有的尊重和责任感。因此,停止无休止地争论提升标准,先扎扎实实地把现有的规定执行到位,让那些停留在纸面上的标准真正转化为行动,水环境的改善自然水到渠成。毕竟,相比穿上华丽的新衣,给予身体一次彻底的清洁才是首要之务,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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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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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对于污水处理厂排水达标的标准进行了深层次的思考,观点新颖,思路很好,有很好的启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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