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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建造的五大途径十七条措施

发布于:2024-06-13 10:54:13 来自:BIM技术/土建BIM应用 [复制转发]

以“政府引领,市场主导”“提质增效,融合创新”“纵向联通,横向集群”“绿色低碳,安全发展”为原则,围绕大力推广新型建造方式、培育智能建造产业集群、推进BIM技术研发及应用、全面推广智慧工地、强化智能建造评价和推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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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全面建成智能建造相关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轻型造楼机、建筑机器人、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在建筑工程中获得广泛应用,工程全生命周期充分集成应用BIM技术,实现智慧工地全覆盖,智能生产水平大幅提升,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得到全面推广,培育出一批在智能建造领域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龙头企业,打造产业链高水平融合发展的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建筑业数字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建筑业转型升级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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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力推广新型建造方式。

1.研发、推广轻型造楼机。加强与国内造楼机技术领先企业合作,提升造楼机设计、研发、制造与系统集成水平,实施造楼机“降本减重”优化,降低应用成本,应用推广轻型造楼机。应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对造楼机施工各阶段进行模拟、分析和记录,提高造楼机智能化水平,提升造楼机运行效率。推进造楼机向高集成度方向发展,进一步集成不同工况、工种、设备,综合提升施工环境,提高施工效率,保障施工安全。

2.应用成熟建筑机器人。针对建筑建造中“危、繁、脏、重”四大典型场景,推广应用成熟建筑机器人及智能施工设备。加强机器人产业集聚和研发创新,重点发展以砌筑机器人、抹平机器人、喷涂机器人为代表的建筑机器人应用。加强人机协作能力,提升建筑机器人应用水平,提高生产、管理效率,最终部分实现或完全实现“机器代人”。

3.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应推广采用装配式建筑,鼓励支持居住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推出多种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的生产标准化导则,规范预制构件生产工艺,提升构件标准化水平。制定、实施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评价标准等标准;制定装配式建筑质量检测规程,提高装配式建筑质量水平。

4.大力发展装配化装修。以集成厨房、集成卫浴、干式工法、管线分离等为重点,制定建筑装配化装修技术导则。推动装配化装修标准化设计,实现装配化装修集成化、部品化生产,提高生产质量、降低应用成本。探索装配化装修与土建工程协同设计和施工,推广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等技术,提升整体施工效率和质量。

5.打造部品构件智能工厂。推动建立以装配式标准建筑部品部件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数字化生产体系。加快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智能化升级,推广应用数字化技术、系统集成技术、智能化装备和工业机器人,创建少人、无人生产的智能车间。借助预埋RFID芯片、二维码等手段和BIM、ERP系统等软件,实现预制构件生产全过程感知和质量可追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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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育智能建造产业集群。

6.高标准建设产业基地。优化产业基地规划设计,打造智能建造产业基地,吸引国内外智能建造产业链重点企业入驻,推动产业集聚。鼓励建筑业、制造业等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合发展,推行“产、学、研、用”紧密联结的发展模式,形成区域性优势乃至全国领先的智能建造产业生态。创新智能建造设备及配套产线的租赁、使用模式,提高智能建造水平、提高劳动效率、降低智能设备使用成本。

7.引育智能建造相关企业。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建筑施工、装备制造、部品生产、信息技术等企业。大力引进攻关智能装备、智能生产、建造全过程数字化等重点技术领域的骨干企业。建立健全智能建造产业分层孵化体系,兑现一批深耕细分领域“专精特新”企业的创新能力。

8.打造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依托BIM、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横向打通建筑全产业链的人才、资金、创新等全要素,纵向打通建筑业产业链的设计、采购、施工、运维等全过程,政府端以招投标监管平台和实名制平台为基础,建设先进实用、安全性强的行业级建筑产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鼓励骨干建筑业企业基于企业资源计划(ERP)平台,自主研发匹配自身运营管理要求的企业级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

9.加大首台(套)装备产品研究应用。支持装备制造、先进制造业企业加大对工程建设应用场景的调查研究,开发具有技术领先、可靠实用、安全耐用等优点的智能建造装备、建筑机器人产品。对认定的首台(套)建造装备和建筑机器人给予奖励。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通过购买、租赁等形式推广应用智能建造装备、建筑机器人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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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BIM技术研发、应用。

10.建立BIM技术框架和标准体系。以推进BIM技术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鼓励、支持骨干企业进行BIM软件研发、创新。立足设计、施工、运维三阶段,对BIM智能审图审查、城建档案BIM归档等制定技术标准,明确监管审查内容及BIM模型交付要求,出台相应管理办法,引导行业正向化设计、数字化施工、智慧化运营。

11.深化BIM技术应用。引导全市设计行业全面发展BIM正向设计,加快推进BIM技术在规划审批、施工图设计与审查、施工方案模拟、智慧工地建设、后续运维等等工程全生命周期的集成应用。深化BIM设计协同能力,提高运用BIM模型辅助标准化部品部件库智能生产,贯通部件生产、设计管理、虚拟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数据交互。

12.推进行业监管。应用BIM技术辅助施工图审查,推广基于BIM技术的竣工验收备案机制,形成基于BIM技术的建设项目全过程闭环监管。建立全市BIM数据资源库,持续推进基于BIM技术的各类住建领域特色场景智慧应用,综合运用大数据、AI、GIS、无人机等软硬件技术提高行业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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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推广智慧工地。

13.加快建设智慧工地。制定智慧工地推广应用政策文件,根据项目规模等情况,分类分级推动智慧工地建设。优先推动规模以上政府投资工程智慧工地建设,逐步推进全市受监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全覆盖。

14.强化智慧工地“一网统管”。基于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立智慧工地数字化、可视化管理平台,提升“苏州市绿色智慧示范片区监管平台”功能建设,实现对智慧工地基础数据监测分析,提高工地现场监管能力。有机联结装配式部品部件可追溯质量管理体系,实现有效质量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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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智能建造评价和推广。

15.制定智能建造产品评价标准。以作业效率、智能化水平、经济效益为核心指标,以自动化水平、绿色低碳、人机交互便捷性为次要指标,制定智能建造产品技术综合效益指数标准及评定方法。

16.评选智能建造示范项目、示范基地。制定智能建造示范项目评分标准和评价体系,针对应用造楼机、建筑机器人、装配式建筑、BIM技术、智慧工地等环节,考核现场施工综合使用覆盖率、机器代替人工率、经济效益、施工质量水平等关键指标,定期开展智能建造示范项目评选工作。针对参与智能建造产业链的相关设计、施工、装备制造、先进制造业企业开展示范基地评选,形成行业示范和标杆。

17.全面推广智能建造技术、产品成果。通过示范项目,形成相关智能建造新技术、新装备行业展示、交流、培训一体化平台。开展项目示范观摩会,对技术成熟、经济性好的产品进行优先展示和推广,吸收行业前沿经验,培养、培训产业工人、提高智能建造产品市场接受度。组建包含制造业企业、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的智能建造产业发展推广联盟,促进智能建造技术成果的具体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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