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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厅:6月1日起,对房屋市政施工实施重点整治!逐项排查!

发布于:2024-05-29 09:18:29 来自:施工技术/时事快讯 [复制转发]

5月23日,山东省住建厅印发《《全省住建系统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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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2024年6月1日 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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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重点整治:      

房屋市政施工方面 深入开展违规电气焊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坠、企业外包施工“四项整治”,深化“两场联动”,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城乡房屋安全方面, 扎实开展自建房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抓好《山东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宣贯落实,积极推进房屋体检、养老金、保险制度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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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自查自纠。      

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 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逐项进行排查 ,制定落实整治措施,并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留存备查。

原文如下: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滨州、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现将《全省住建系统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全省住建系统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23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要求,结合我省住建工作实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了全省住建系统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大对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违规电气焊和违规施工等“四项整治”的宣传力度,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极限思维、底线思维,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强化应急知识科普,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守好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二、活动主题时间

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

活动时间: 2024年6月1日 至6月30日

三、重点任务措施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1.深学重要论述。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以理论学习为先导,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入脑入心。要组织形式多样的宣贯活动,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全面领会精髓要义,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工作的创新思路、务实举措、有效方法。

2.深学制度规定。 全面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一系列创新措施,增强履职尽责法治意识,提高全员安全管控能力,有效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3.深学典型案例。 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活动,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和“全民安全公开课”等,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深入开展排查整治。

4.实施重点整治。 房屋市政施工方面 深入开展违规电气焊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坠、企业外包施工“四项整治”,深化“两场联动”,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城镇燃气方面 ,开展管道设施安全专项治理,强化燃气安全培训,推动落实安全专项治理“十大攻坚行动”; 城乡房屋安全方面, 扎实开展自建房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抓好《山东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宣贯落实,积极推进房屋体检、养老金、保险制度试点; 城市运行方面 ,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巡查养护,加快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结合城市更新等项目对城区低标准雨水管网进行改造,持续开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消防审验方面 ,积极开展服务重大建设项目消防审验专家行活动,组织消防审验网络讲堂暨现场观摩活动; 物业管理方面 ,配合消防救援部门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整治,加强公共部位巡查,制止“飞线充电”“进楼入户”等行为。

5.实施自查自纠。 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 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逐项进行排查 ,制定落实整治措施,并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留存备查。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宣传报道。

6.开展重点领域正面宣传。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聚焦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有力度、有成效、有亮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在主流媒体或官方网站开设专题栏目,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齐鲁行”宣传报道。

7.开展警示教育和隐患曝光。 要坚持正面引导与警示曝光相结合,及时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在各级主流媒体开设“曝光台”,分期分批曝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典型执法案例,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要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特别是城镇燃气“黑气贩、瓶、窝点”、 建筑市场转包和违法分包、房屋市政施工“三违行为”的安全隐患 ,切实发挥公共安全的“吹哨人”作用。

(四)深入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宣传和演练。

8.实行安全宣传全屏传播。 要聚焦“畅通生命通道”这一主要内容,大力开展宣教活动。充分利用海报、动漫、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讲解生命通道标识的含义和识别方法、保持畅通的必要性和法律责任,积极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户外大屏、楼宇电梯、宣传橱窗、横幅标语等多样化载体广泛传播,扩大宣传面、影响力。

9.实行线下面对面宣教。 要组织动员安全领域专家、安全监管人员等,采取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公共场所、走进项目现场等方式,集中开展安全知识宣传,突出生命通道在避险逃生和应急救援中的关键作用,强化公众不占用、不堵塞的安全意识。

10.实行针对性应急演练。 要督促企业、项目和场站等进一步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和设备物资储备。要聚焦燃气使用、危险作业、市政运维等重点环节, 紧盯施工现场 、居民小区、城市公园 等关键场所 ,组织开展模拟火灾、高坠、中毒窒息和防汛等场景的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使从业人员和公众熟悉并掌握应急疏散知识与技能,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能力。

(五)深入开展安全应急科普宣传。

11.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等活动。 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生产经营单位全体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普法知识竞赛,推动安全管理法治建设。要加大对全省安全科普答题活动的宣传力度,学习避险逃生、自然灾害应对等科普知识,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12.组织安全科普作品创作征集活动。 要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等重点工作,聚焦畅通生命通道、风险辨识等科普知识,制作评选推出一批微电影、短视频、动漫、公益广告、图解、漫画等作品,优秀作品要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播发。

13.组织开展事故灾害科普宣教和安全体验。 充分发挥安全科普教育基地、消防体验馆等宣传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广泛开展体验式、沉浸式安全教育活动。动员参加“畅通生命通道”系列疏散逃生演练、“避险逃生训练营”短视频新媒体展播等全国性活动,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六)深入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上线下活动。

14.发挥咨询日集中宣传作用。 要围绕活动主题,认真组织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安全倡议、安全宣誓和安全文化特色文艺演出等活动,通过展板、模型或VR体验区,展示不同类型建筑的生命通道布局、标识,设立咨询台由专业人员向公众解答关于家庭、社区、工作场所生命通道自查、自改、报修等问题,提供个性化服务。

15.发挥社会化宣传渠道优势。 要积极拓展社会宣传渠道,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专栏,特别是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播放宣传片、警示片,加大畅通生命通道宣传力度、集中推送宣传海报、视频以 及逃生通道疏散科普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七)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16.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通过典型引领、经验交流等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企业要组织员工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农村要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科普教育,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社区要广泛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宣传活动;家庭要学习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储能设备安全、燃气安全和用电安全等知识。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6月初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活动保障,深入动员部署,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力求内容丰富 多彩、全员广泛参与、成效突出明显。

(二)务求活动实效。 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压实安全责任,创新工作举措,解决突出问题,围绕主题、因地制宜,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强化信息报送。 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于5月26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见附件1),拟举办特色活动的,要及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共同筹备交流、现场指导。活动期间,联络员要通过文字、视频、图片等形式,及时报送亮点做法和进展情况,报送格式为(单位+活动名称+安全生产月资料),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及时宣传推广。7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和活动进展情况(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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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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