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8m的厂房只能用湿式吗?或者说干式、预作用只适用于净高不超8m的场所?
答: 是的,表5.0.1、表5.0.2分别规定了h≤8m、8m<h≤18m湿式系统的参数,《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第5.0.10条、第5.0.11条规定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的参数时引用了表5.0.1,未引用表5.0.2,故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仅针对不超过8m的场所。
附:
注:系统最不利点处洒水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0.05MPa。
注:1表中未列入的场所,应根据本表规定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比确定。
2当民用建筑高大空间场所的最大净空高度为12m<h≤18m时,应采用非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
2、每层不超规范规定作用面积的建筑,计算设计流量时可以按每层实际面积吗?
答: 如每层一个防火分区,可以按每层实际面积。
3、最大净空高度超过8m的超级市场采用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应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第5.0.4条和第5.0.5条的规定执行,不可以采用特殊应用喷头?
答: 是的,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第5.0.3条规定,不可以采用规范第5.0.6条的特殊应用喷头。
4、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的充气作用有什么不同?
答: 1.干式系统可充气,充气作用是监测管网系统的严密性。预作用系统也充气,单连锁作用是监测管网系统的严密性,双连锁还有防误充水作用,平时严禁管道误充水的场所(比如冷库)适合设双连锁预作用系统。
2.启动方式不同,详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第4.1.3条。
附:
4.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闭式洒水喷头或启动系统的火灾探测器,应能有效探测初期火灾;
2 湿式系统、干式系统应在开放一只洒水喷头后自动启动,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和水幕系统应根据其类型由火灾探测器、闭式洒水喷头作为探测元件,报警后自动启动;
3 作用面积内开放的洒水喷头,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设计选定的喷水强度持续喷水;
4 喷头洒水时,应均匀分布,且不应受阻挡。
5、某个展厅项目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既有通透性吊顶(不小于70%),又是双连锁预作用系统,喷水强度、作用面积、流量如何确定?
答: 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第5.0.13条,通透性吊顶(不小于70%)场所的喷水强度按本规范规定值1.3倍。按第5.0.11条,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充气管道上设置的压力开关控制预作用装置时,作用面积按本规范规定值1.3倍。系统流量需要按第9.1.3条计算确定。
附:
9.1.3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喷头同时喷水的总流量确定,且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系统设计流量(L/s);
qi——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各喷头节点的流量(L/min);
n——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的洒水喷头数。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第5.0.4条、5.0.5条、5.0.6条设计参数均不同,如何选择?
答: 仓库设计要了解火灾危险等级、储存方式、储物高度、最大净空高度、是否发泡等信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第5.0.4条适用于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第5.0.5条适用于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第5.0.6条适用于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当仓库不适用第5.0.5条、第5.0.6条的限定时,只能按照第5.0.4条确定设计参数,具体可参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图集19S910。
7、如最大净空高度或最大储物高度超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第5.0.5条的规定,除遵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第5.0.8条的要求在货架内置洒水喷头外,仓库顶板下布置的喷头按哪条条文执行?
答: 规范不推荐采用顶板下布置ESFR喷头十货架内置喷头的布置方式,当在货架内设喷头时,顶板下布置的喷头应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第5.0.4条的规定执行。
8、机械车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作用面积、喷水强度如何确定?
答: 机械车库应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第5.0.1条确定作用面积及喷水强度,并按第9.1.3条计算顶板下及车架侧喷头的流量之和。
9、车架的侧喷头是否可以采用K=80、K=115水平边墙型喷头?喷头最小工作压力要多大?二层、三层车架的侧喷头数量如何计算?
答: 1.可采用K=80水平边墙型喷头,喷头最小工作压力不小于0.20MPa;也可采用K=115水平边墙型喷头,喷头最小工作压力不小于0.10MPa。
2.侧喷头数量可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第5.0.8条第4款计算,每层开放喷头数8只,总数14只。
10、《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第5.0.2条,净空高度8m~12m的场所用什么喷头?
答: 采用K≥115喷头或非仓库特殊应用喷头,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表6.1.1。
附:
6.1.1设置闭式系统的场所,洒水喷头类型和场所的最大净空高度应符合表6.1.1的规定;仅用于保护室内钢屋架等建筑构件的洒水喷头和设置货架内置洒水喷头的场所,可不受此表规定的限制。
11、是否同一场所既可以采用普通喷头,又可以采用扩大覆盖面积喷头,只要喷头响应时间(RTI)相同即可?
答: 是的。
1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确定的喷水强度12、14、15、16、16.5、18、18.5、20.5、22、24.5、28.5、32.5、34.5是否与特定的喷头相关?K=161、202、242、363的大流量喷头如何选用?
答: 喷头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第5.0.4条、第5.0.5条、第5.0.6条、第6.1.1条选用。
13、住宅设喷淋要采用家用喷头吗?
答: 家用喷头适用于住宅建筑和非住宅类居住建筑,是一种具有独特的喷洒性能和布水特点的快速响应洒水喷头,建议住宅、宿舍、公寓等建筑采用。
14、车库4.0m~4.2m井字梁,可否设1个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答: 可以。按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第7.1.4条,直立型、下垂型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应采用正方形布置,其布置间距不应大于4.2m,且不应小于2.4m。
附:
7.1.4直立型、下垂型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应采用正方形布置,其布置间距不应大于表7.1.4的规定,且不应小于2.4m。
1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第7.1.6条第4款规定,喷头可不等距布置,在选用扩大覆盖面积喷头并保证喷水强度符合规定外,其长边距离是否要满足表7.1.4的规定?
答: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第7.1.4条明确要求,直立型、下垂型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应采用正方形布置,不等距布置时长边、短边均应符合表7.1.4的规定。
16、通透格栅的孔隙率小于70%,是否上下层均设喷头?要设挡水板吗?
答: 如通透格栅吊顶内有可燃物,净空大于800mm,要设上下层喷头。通透格栅下层喷头要设挡水板。
17、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第5.0.8条,货架仓库的最大净空高度或最大储物高度超过本规范第5.0.5条的规定时,应设货架内置洒水喷头,且货架内置洒水喷头上方的层间隔板应为实层板。
问:喷头上方的层间间隔板无法为实层板时,可否在货架内喷头上方加集热板,而层间隔板采用通透网格的形式?
答: 否,应按规范设实层板。
18、防护冷却水幕和防护冷却系统均可用于冷却防火卷帘和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在设计中如何选用?
答: 1.按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第5.0.14条、第5.0.15条,防护冷却水幕为开式系统,不限制喷水点安装高度。防护冷却系统为闭式系统,喷头设置高度不应超过8m,系统应独立设置。
2.两者设计流量计算方法不同,防护冷却水幕设计流量计算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第9.1.3条,防护冷却系统设计流量计算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第9.1.4条。
19、保护玻璃的防护冷却喷头是否要考虑集热?能否设集热罩?
答: 闭式喷头要考虑集热,喷头安装高度不超8m,喷头与顶板距离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第7.1.15条的要求。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第7.1.10条,仅在货架和排管的孔洞、缝隙上方设挡水板,不应采用挡水板作为辅助喷头启动的方式。
20、报警阀可承受工作压力是1.6MPa,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第6.2.1条第3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6MPa或者喷头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20MPa时,应分区供水,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配水管道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MPa,那么报警阀后管道允许最大压力是1.60MPa还是1.20MPa?
答: 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第8.0.1条,喷淋配水管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MPa,即报警阀后管道允许最大工作压力不大于1.2MPa。
2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规定“报警阀进出口的控制阀应采用信号阀”,报警阀前后均应设信号阀吗?但根据国标图集《自动喷水与水喷雾灭火设施安装》04S206,喷淋系统湿式报警阀前有信号阀,阀后没有 。
答: 根据《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第4.0.7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第6.2.7条,报警阀前后的控制阀应采用信号阀或具有确保阀位处于常开状态的措施。
附: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4.0.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环状供水管网及报警阀进出口采用的控制阀,应为信号阀或具有确保阀位处于常开状态的措施。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6.2.7连接报警阀进出口的控制阀应采用信号阀。当不采用信号阀时,控制阀应设锁定阀位的锁具。
2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稳压泵设计压力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第5.3.3条和《消防给水稳压设备选用与安装》图集17S205执行,仅维持准工作状态的静水压力大于0.15MPa即可,无需大于主泵设计压力?
答: 是的,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第5.3.3条确定。
附: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5.3.3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1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满足系统自动启动和管网充满水的要求;(原文为黑体强条)
2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保持系统自动启泵压力设置点处的压力在准工作状态时大于系统设置自动启泵压力值,且增加值宜为0.07MPa~0.10MPa;
3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保持系统最不利点处水灭火设施在准工作状态时的静水压力应大于0.15MPa。
23、建筑物内存在不同的危险等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有30L/S和60L/S的不同工况且分别设置湿式报警阀,这时稳压泵设计流量该如何合理取值?
答: 根据《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第3.0.13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第5.3.2条,稳压泵设计流量应满足系统正常泄漏量和系统自动启动流量的要求。
24、住宅建筑地下室自行车库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按哪个危险等级?
答: 建议按中危险级I级设计。
2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第8.0.6条:“系统中直径等于或大于100mm的管道,应分段采用法兰或沟槽式连接件(卡箍)连接”。喷淋管径小于100mm的喷淋管道可否采用螺纹连接,而无需卡箍连接?
答: 是的,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第8.0.6条执行。
附:
8.0.6系统中直径等于或大于100mm的管道,应分段采用法兰或沟槽式连接件(卡箍)连接。水平管道上法兰间的管道长度不宜大于20m;立管上法兰间的距离,不应跨越3个及以上楼层。净空高度大于8m的场所内,立管上应有法兰。
26、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 10.1.1条及条文说明,喷淋系统也可由市政管网供水,当市政水压、水量满足要求时,能否直接采用市政管网供水?
答: 可以,市政供水管应设倒流防止器,以防水质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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