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给排水设计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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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水规”3.4条中提到的各个压力解释
引言:《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以下简称“建水规”)
“建水规”3.4节提到的几个压力,部分人搞不清楚这几个压力的关系,设计过程中容易混淆,下面对这几个压力解释一下,方便大家理解。
一、
1、“建水规”-3.4.2条卫生器具给水配件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不得大于0.60MPa。
解释:0.60Mpa指静压,无论是否高层都要满足这个要求,在给水系统中,连接有卫生器具的管网,任何情况下压力都不能大于0.6Mpa,否则,卫生器具给水配件要着损坏。 说白了就是为了保护卫生器具配件的极限工作压力。
2、 “建水规”- 3.4.3条 当生活给水系统分区供水时,各分区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45MPa;当设有集中热水系统时,分区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55MPa。
解释: 分区的目的:防止损坏给水配件;避免过高的供水压力造成用水不必要的浪费,并且管道系统容易产生水锤噪声现象。
0.45Mpa是指 分区最低层静压 不宜大于此值,但根据《技术措施》2.3.5入户管或楼内公共建筑的配水横管的水表进口端水压,一般不宜小于0.1Mpa.那么我们在分区的时候只要满足分区系统顶层压力0.1Mpa,分区系统底层压力0.45Mpa就满足要求,即0.45-0.1=0.35Mpa,35m一个区;设有集中热水系统的也按此推论,即45m一个区。分不分区看压力,如果超了,就分区,与是否是多、高层建筑无关。
3、 “建水规”- 3.4.4生活给水 系统用水点 处供水压力不宜大于0.20MPa,并应满足卫生器具工作压力的要求。
解释:这里的0.2Mpa,和上面一条解释差不多,0.2Mpa是节水要求,按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 用水点处水压大于0.2MPa的配水支管应采取减压措施,并应满足用水器具工作压力的要求。实际做设计时,在分区系统最下面几层直接加支管减压阀,把压力控制不超过0.2Mpa即可。
4、 “建水规”- 3.4.5住宅入户管供水压力 不应 大于0.35MPa,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入户管供水压力 不宜 大于0.35MPa。
解释:这里的0.35Mpa是动压。是指分区以后减压的问题,按3.4.3条分区系统底层压力0.45Mpa,这样分区系统最下面几层就会超过0.35Mpa,超过的部分就需要减压,就是指的这个意思。在支管处设支管减压阀即可。
二、总结
废话一大堆,来个总结.
0.60MPa- 卫生器具配件的极限工作压力.(静压)
0.45Mpa-敲重点分区用的,最底层压力值(静压)(有集中热水系统时为0.55MPa.)
0.20Mpa-节水通规规定的(动压)(分完区后不能超过这个压力。)
0.35Mpa-这条和0.2Mpa一样(动压)(分完区后不能超过这个压力。个人认为满足了0.2Mpa,就可以不管这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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