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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项目包含两栋建筑,贴临建造,一座高层,一栋多层,类似于底盘商业,上边高层的这种布局,但规划上给记为2栋建筑,这样出现一个问题,就是无法实现沿高层建筑的两条长边布置消防车道的问题,与《通规》中的相关要求不符。但有些人会认为,在规划虽为2栋楼,但在消防设计时可以按照1栋建筑来考虑,想咨询一下,这样认为是否可行,是否有相关的依据。毕竟通常情况下都是按照规划定义的单体来考虑消防车道和防火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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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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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道 1.管道的工作压力 (1)配水管道的 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0MPa ,并不应设置其他用水设施。 (2)管道的直径应经水力计算确定。配水管道的布置,应使配水管入口的压力均衡。 轻 危险级、 中 危险级场所中各 配水管入口 的压力均 不宜大于0.40MPa。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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