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苏州市住建局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国庆节假期临近、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2022年国庆节、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在此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 各地住建部门要充分认识国庆节、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特殊性、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统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强化隐患排查整改, 全力确保重要时段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
二、聚焦重点排查,严格风险管控。 各地住建部门要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督促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按照要求严格进行自查自纠,加强节日期间全员安全教育, 全面排查 整治建筑施工大型机械设备、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逐个闭环销项,坚决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 。
三、加强疫情防控,筑牢工地防线。 各地住建部门要根据《关于更新调整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范围和检测频次的通知》(苏防控办〔2022〕73号)等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工作人员 “两日一检” 核酸检测频次等防控措施要求。督促工程项目设置专职防疫员,有效实施工地封闭管理,落实居住地和工地现场“两点一线”管理,严查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和外省返岗人员,发现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第一时间报备, 外省返岗人员落实“三天两检” 。
四、严格措施落实,狠抓污染防治。 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施工项目按照《苏州市2022年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明确工地喷淋抑尘设备开启时间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全封闭围挡、裸土与物料堆放覆盖等扬尘污染管控措施。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 未在环保部门登记并安装环保标牌、冒黑烟的 施工机械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 加大内外墙涂料及胶黏剂进场检测抽测力度 , 凡VOCs超标的一律不得使用 。 施工产生泥浆固化后外运 , 不得直排河湖 。
五、加大监管力度,从严监管执法。 各地住建部门及其工程安监机构要坚持“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严查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及其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以及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等情况。 对项目责任主体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治理不严不实、重大风险隐患管控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 要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置 ; 该停工的要坚决停工整改 , 该处罚的要坚决顶格处罚 。
六、严格值班值守,确保处置到位。 各地住建部门及其工程安监机构要严格落实重要时段期间安全生产值班、领导带班、信息报送等制度, 指定专人值班,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 。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应严格按照市住建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程序进行处置,并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确保应急处置规范、有序、高效。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30日
8月8日,苏州市住建局发布 《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市政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落实以下内容:
1.提升围挡品质。
严格按照 《关于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围挡品质提升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2021〕199号) 、 《苏州市住建领域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公益广告设置指引手册》(苏建函政〔2022〕304号) 等要求,设置工地围挡、喷淋及围挡公益广告等, 严禁超出围挡范围占道施工 。
上述文件要求:
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围挡高度统一为4米 ,特殊工程项目可以根据需要提高设置高度。
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围挡高度为3米 。
工地沿周边围挡内侧 每隔2米设置1个雾化喷头 (雾化喷幅半径不小于1米)
2.材料有序堆放。
工地现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应安全、整齐堆放(存放)于工地围挡范围内,布置合理, 严禁占道堆放 。
砂石、水泥等易扬撒物料以及 当天不能清运的 建筑垃圾, 应集中堆放并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
3.加强设备管理。
工地现场建筑机械设备停放应规整、有序,合理布置停放区域,按要求设置安全警戒线, 严禁占道停放 。
在闹市区施工 应使用低噪音机械设备 ;确需夜间施工的,应安排低噪音工序工种。
4.强化扬尘管控。
严格落实《苏州市2022年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扬尘管控办〔2022〕2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工地喷淋抑尘设备开启时间相关事项的通知》(扬尘管控办〔2022〕3号) 等关于工地周边全封闭围挡、裸土与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等湿法作业、路面与场地硬化、出入车辆有效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六个百分之百 ”及远程视频在线监控、扬尘在线监测、喷淋洒水抑尘、 非道路移动机械 管控等 十项工作措施 。
扬尘管控办〔2022〕3号 文件要求:
除雨天外 , 施工作业期间 , 喷淋、雾炮、洒水车 做到 双整点 ( 8、10、12、14、16时等 ) 开启 ,每次开启时间不少于10分钟。
一、工地周边围挡封闭
1.城区、建城区内建筑施工工地应根据工程特点选择围挡类型,保证围挡密闭。工期超过6个月且不用频繁倒改的,应采用底部封闭严实的固定式围挡;工期在6个月以下的或现场需要频繁倒改的,可采用水码等临时性围挡。
2.完成住户搬迁的征收工地,在实施拆除前应对拆除部分进行封闭围挡。
二、物料堆放覆盖
1.设置专门的易扬尘物料堆放区,做到随用随取,随用随盖。
2.合理设置垃圾临时堆场,集中、分类堆放建筑垃圾,24小时内不能及时清运的,采取百分之百覆盖、撒水等防尘措施。
3.对于潮湿土可不进行覆盖,晒干后的要及时清运、周转或覆盖。关于潮湿土(含水率>5%)的简单认定,可通过观察表面无明显粉尘、挤压有自由水或能够捻捏成形的方法来确认。
三、土方开挖湿法作业
1.土方开挖时应配备足够的雾炮降尘设备,并加强道路清洁,但要防止积水、结冰,造成安全隐患。
2.对于不产生扬尘的潮湿土,可不进行喷水或喷雾。具体判定方法同上。
四、路面硬化
1.施工现场临时硬化路面应采用现浇混凝土浇筑或可周转使用的预制板拼制。
2.地基基础施工阶段建议采用刚度符合要求的临时钢板硬化路面,但应确保临时道路在使用中不滑移、错位或破损,损坏后应及时更换。
五、出入车辆清洗
1.应对所有驶出工地的工程车辆车身和车轮进行清洗,有条件的配备自动化冲洗设施,冲洗干净后方可进入社会道路。
2.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对场地条件许可的工地,应要求配备车辆未冲洗抓拍设备或视频监控,并将相关数据推送至有执法权的监管部门。
六、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加快渣土运输车辆的更新换代,逐步强制使用密闭式渣土运输车(建议采用Pvc平推式密闭方式),解决车辆超载和抛洒滴漏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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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关注学习了,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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