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8-04-18 23:44:18
来自:水利工程/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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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分析计算中,土壤流失控制比=容许值/方案实施后土壤侵蚀模数
以前计算方案实施后土壤寝室模数,我是扣除硬化面积后按植物措施面积上的侵蚀模数计算平均值
根据新要求,应该是先算出各分区的平均土壤侵蚀模数,然后根据面积加权计算项目区的平均土壤侵蚀模数
但是硬化部分(面积占大部分)土壤侵蚀模数为零,植物措施部分在自然恢复期土壤侵蚀模数一般取1000左右,按这样计算的话,项目区平均模数就很小
我最近计算一条公路的土壤流失控制比,项目区平均土壤侵蚀模数277,控制比为1.8,是不是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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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以一级标准为例
施工期控制比为0.7,即是整个项目区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不超过715,自然恢复期为0.8,即是不超过624
水土流失预测时段的时候假设自然恢复期为2年,即是从施工期结束后不采取任何措施,预测区用2年时间可以自己恢复到未扰动前的背景值,那么就是说,效益分析时,因为实际上采取了措施,所以2年后的土壤侵蚀模数应该低于背景值
这样理解没有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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