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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通报处罚:10家建筑企业串通投标!1家企业项目经理挂证!

发布于:2024-03-27 09:26:27 来自:施工技术/时事快讯 [复制转发]

3月20日,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公示》。考评扣分清单显示 10家建筑企业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

1、 南通溥达建设有限公司、南通金碧建设有限公司 两家单位 在“张地2014.B22.B号地块商业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项目中,符合 《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第四十一条 视为投标人 相互串通投标 的,符合投标行为考评标准第16条。

2、 河南泓川建设有限公司、河南邦盛建设有限公司、中政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置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家单位 在“胜浦街道2023年动迁社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中, 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符合投标行为考评标准第十九条。

     

3、 江苏优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世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两家单位 在“太仓市港区文物保护勘探土地平整工程”项目中, 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一致 。

4、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江苏科泰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两家单位 在“疫苗产业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生物医药产业园六期)基坑监测和沉降观测”项目中 机器码一致 。

     

此外,还有一家 单位 因 项目经理挂证 被扣分。

一家监理单位 人员社保不满足要求、异常低价竞标 。
还有48家单位 未解密投标文件 、25家单位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等等。        
注:全部名单详见文章末尾。        
               

                     
《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2023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 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

                       
7种行为视为串标!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 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 或者 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

(五)不同投标人 从同一个投标单位 或者 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 下载 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 ;

(六)不同投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 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 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 ;

(七)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 同一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 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查看全文: 《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招标人自主确定中标人,禁止抽签、摇号


               
国家法律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

第三十九条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第四十一条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苏州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要求,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3月25日。相关单位对考评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于公示期间向项目监管部门提起申诉(书面申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经项目监管部门确认核准过的申诉材料递交至苏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239号216室

联系电话:65213435

附件:1.2024年第一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2.2024年第一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扣分清单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0日

1.2024年第一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2.2024年第一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扣分清单

全部回复(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
  • yj蓝天
    yj蓝天 沙发

    关于投标的坑,有好多是没法说,只能适应吧

    2024-04-02 07:22:02

    回复 举报
    赞同0
  • 敬于才华
    敬于才华 板凳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4-04-01 10: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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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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