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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对《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条例征求稿中明确提出了 污水处理厂确因进水水质和水量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出水水质超标的,依法予以免责或从轻处罚。因进水水质超标给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损失的,其维护运营单位有权依法进行追偿。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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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2020年发布的环水体〔2020〕71号也有相关的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
环水体〔2020〕71号
(三)合理认定处理超标责任。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和应急事项信息接收制度,在接到运营单位有关异常情况报告后,按规定启动响应机制。运营单位在已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的前提下,出于优化工艺、提升效能等考虑,根据实际情况暂停部分工艺单元运行且污水达标排放的,不认定为不正常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对于污水处理厂出水超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对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生态环境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认定运营单位确因进水超出设计规定或实际处理能力导致出水超标的情形,主动报告且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生态环境部
202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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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起,我国将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城市体检。 日期,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消息,目前29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经全部启动今年的城市体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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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生态环境部2020年发布的环水体〔2020〕71号也有相关的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
环水体〔2020〕71号
(三)合理认定处理超标责任。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和应急事项信息接收制度,在接到运营单位有关异常情况报告后,按规定启动响应机制。运营单位在已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的前提下,出于优化工艺、提升效能等考虑,根据实际情况暂停部分工艺单元运行且污水达标排放的,不认定为不正常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对于污水处理厂出水超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对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生态环境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认定运营单位确因进水超出设计规定或实际处理能力导致出水超标的情形,主动报告且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生态环境部
202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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