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质安〔2024〕98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持续推动全省智慧工地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智慧工地建设的通知》(苏建质安〔2022〕129号),厅智慧工地建设推进办公室(简称“厅推进办”)将组织 开展2024年第一批智慧工地项目数据动态验证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智慧工地建设并投入应用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
智慧工地项目 应于 3月20日前 通过 “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简称 “省安管系统”)提交验证申请 ,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提交申请的项目开展数据动态验证,并在省安管系统中录入评分上报。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验证结果,将 “优秀”等次项目于 4月10日前 上报 (附件1),并在省安管系统中推荐上报。厅推进办对上报项目组织验证复核,并公布“优秀”等次项目,其他等次项目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验证结果。
厅推进办 将于 4月下旬 组织专家开展验证复核工作 ,复核依据《智慧工地项目数据动态验证指南(2023版)》及附表要求,对照“省安管系统”中各智慧工地项目实施情况 采取线上打分方式 进行。
为确保数据动态验证结果准确,验证期间各级智慧工地监管平台、项目端平台权属单位和技术服务单位要加强运维管理,确保智慧工地项目设备在线、平台稳定、数据真实,智慧工地监管平台与项目平台数据有效联通。
联系人:白玉贵 025-51868779,丁侦原 025-51868613。
附件:
1. 2024年第一批智慧工地数据动态验证“优秀”等次项目表
2. 智慧工地项目数据动态验证指南(2023版)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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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关注学习了,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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