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 电气线路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气线路敷设应避开炉灶、烟囱等高温部位及其他可能受高温作业影响的部位,不应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 2 室内明敷的电气线路,在有可燃物的吊顶或难燃性、可燃性墙体内敷设的电气线路, 应具有相应的防火性能或防火保护措施; 3 室外电缆沟或电缆隧道在进入建筑、工程或变电站处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防火分隔部位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GB50016-10.2.3【非强条】
配电线路不得穿越通风管道内腔或直接敷设在通风管道外壁上,穿金属导管保护的配电线路可紧贴通风管道外壁敷设。
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时, 应采取穿金属导管、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木结构建筑)第11.0.9条【强条】管道、电气线路敷设在墙体内或穿过楼板、墙体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与墙体、楼板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填塞密实。
住宅建筑内厨房的明火或高温部位及排油烟管道等,应采用防火隔热措施。
GB51348-8.7.3电缆在电缆沟、隧道或共同沟内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9 电缆沟在进入建筑物处应设防火墙。电缆隧道进入建筑物及配变电所处,应设带门的防火墙,此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并应装锁。
6.1.1 电力线缆、控制线缆和智能化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同电压等级的电力线缆不应共用同一导管或电缆桥架布线; 2 电力线缆和智能化线缆不应共用同一导管或电缆桥架布线; 3 在有可燃物闷顶和吊顶内敷设电力线缆时,应采用不燃材料的导管或电缆槽盒保护。
GB51348-2019
8.2.1 直敷布线可适用于建筑配电线路改造及室内场所。 8.2.2 室内场所采用直敷布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不低于B2级阻燃护套绝缘电线,其截面积不宜大于6mm2; 2 护套绝缘电线水平敷设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5m,垂直敷设至地面低于1.8m部分应穿导管保护; 3 护套绝缘电线与不发热的管道紧贴交叉时,应加导管保护。 8.2.3 建筑物顶棚内、墙体及顶棚的抹灰层、保温层及装饰面板内或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不应采用直敷布线。
直敷布线是采用线卡将护套绝缘电线直接布设在敷设面上的明敷方式, 其使用场所已较为局限, 主要用于既有建筑改造工程中,电气照明及日用电器插座线路的明敷布线。 直敷布线所用的护套电线的阻燃级别不应低于B2级,旨在提高护套电线的质量,延长电线的使用寿命,防止绝缘过快老化引起漏电而引发电气火灾事故。电线水平敷设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5m,垂直敷设至地面低于1.8m部分应穿导管保护的规定主要是防范由于机械损伤或绝缘老化漏电导致电击事故。
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免费1人已点赞
分享
电气资料库
返回版块70.13 万条内容 · 753 人订阅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