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 。 《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突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立足农村实际,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善作善成、久久为功,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健全治理机制,明确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实施治理管控,强化建设运维管理,走出一条新时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
来源:生态环境部
近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为《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
《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突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立足农村实际,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善作善成、久久为功, 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 ,健全治理机制,明确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实施治理管控,强化建设运维管理,走出一条新时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基本原则包括3方面: 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因地制宜选择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厂、相对集中式或集中式处理等治理模式或模式组合,不搞“一刀切” 。 二是经济适用,梯次推进。 自下而上、实事求是确定治理标准,合理选择技术工艺。突出重点,分阶段对农村生活污水应管尽管、应治尽治、应用尽用,逐步迭代升级, 不搞“一窝蜂” 。 三是典型引路,建管并重。 坚持“问需于农”“问计于农”“问效于农”,注重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推进治理。加强设施建设质量管理,建立管护机制,建一个成一个, 不搞“一阵风”。
事实上,政府对农村污水的部署早在2018年就开始了。 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关任务纳入《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2019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4号,以下简称2019年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具有针对性的,对当前农村污水治理存在问题进行政策层面的引导。
在健全治理机制方面 ,《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建立县(市、区)政府主导、法人主体建设运维、部门监管、村民参与的污水治理机制。 其中,鼓励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推动专业化市场主体为主具体负责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逐步将不同时期、不同主体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收集系统纳入统一运维范围; 要求坚持“问需于农”“问计于农”“问效于农”,充分听取农民群众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愿和需求。
以下 《指导意见》 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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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新文件,关注学习了,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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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错的政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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