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的实施与管理
1、规划方案的审批
流域治理规划必须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接到水保部门上报的规划后,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政府名义批准并公告,同时将批准的规划上报上一级政府水保主管部门备案。
2、规划的实施
要使规划顺利得到实施,当地政府应当把规划任务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职责,采取行政法律和经济的措施来组织实施。
首先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要成立由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以便组织各方面的力量,确保规划的实施;其次是要有实施规划的专业队伍,并要加强对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从扶植、组织上保证规划的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采取各种承包责任制,加强管理,推广先进经验,提高治理水平。
3、实施过程的管理
(1)技术保障措施。包括监理、监测、技术培训、新技术研究及推广等。
(2)投入保障措施。包括资金筹措、筹劳、进度等。在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上,一方面要保证各项治理措施的顺利、按时实施,另一方面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在实际工作中,采取各种形式,如签订合同、股份制、滚动式等管理方式,调动群众治理的积极性,促进治理资金的良性循环。
(3)政策、法律保障措施。按照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一系列相应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以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4、验收工作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的开展有前期准备、中期实施与后期管理三个阶段,验收工作是项目实施阶段与其结束时的重要工作,验收起到治理的把关作用,验收成果是对治理措施和项目实施情况的总结评价。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验收包括验收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各项治理措施的数量和质量、资金管理适用、治理效益、组织领导、项目建设管理和落实工程建后管护责任等方面。
根据验收的时间和内容,检查验收工作可分为单项措施验收、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三类。单项措施验收是某一单项治理措施或大型单项工程的部分工程完成时,实施主持单位对施工承包单位施工的单项措施进行验收。阶段验收是在每年年终,治理实施主持单位按年度实施计划完成了治理任务时,由项目主管单位组织验收,并对年度治理成果做出评价。竣工验收是在治理期末,项目主管单位按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全面完成了治理任务时,由项目提出部门组织全面的竣工验收,并评价治理成果等级。
(1)竣工验收的程序
①流域治理到期或提前达到治理标准和规划要求时,先由治理主管机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查初验,并写出验收报告,填绘验收图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复验。
②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吸收有关单位参加,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逐项审查和抽查复验,全面验收。
③验收不合格的小流域,应做出继续治理计划,限期进行补充治理。
④验收合格的流域,应签发验收合格证书,立标志碑。同时进一步制订完善、巩固、提高规划和管理的办法,安排好后续工作。
(2)验收方法
①自查初验。按规划设计的要求,采取现场逐块验收。现场测量各项完成措施的数量、质量,要用万分之一的地图现场勾绘治理面积,如实反映开展面积和保存面积的结果。同时还要复核竣工表,决算和治理效益分析。
②抽查复验。应在初验成果分布图上采取标号抽签的办法,选项查地块,逐项进行抽查,抽查面积不低于总治理面积的10%。
(3)验收评价标准
根据小流域综合治理的不同治理程度、质量和效益,分为两个等级,作为成果评价的依据。
一级标准: ①按规划目标全面完成治理任务,各项治理措施符合验收质量要求,治理程度达70%以上,林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80%以上(经济林草面积占林草总面积的20%~50%),综合治理措施保存率80%以上,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控制,并有良好的管理,没有发生毁林毁草、陡坡开荒等破坏事件,开矿、修路等生产建设,都采取了水土保持措施,妥善处理了废土、弃石,基本上制止了新的水土流失产生。②各项治理措施配置合理,工程与林草,治坡与治沟紧密结合,协调发展,互相促进,建成了完整的水土流失防御体系;各项措施充分发挥了保水、保土效益(保土效益中主要是减蚀,其次是拦泥,不能用拦泥代替减蚀),实施期末与实施前比较,流域泥沙减少70%以上,生态环境有明显的改善。 ③通过治理调整了不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做到农、林、牧、副、渔各业用地比例合理,布局恰当,治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建成了能满足群众粮食需要的基本农田和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林、果、牧、副等商品生产基地。土地利用率80%以上,小流域经济初具规模,土地产出增长率50%以上,商品率达50%以上。到实施期末人均粮食达到自给有余(400~500 kg),现金收人比当地平均增长水平高30%以上(扣除物价变动因素),条件较好地区要求达到小康水平,走上了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的良性循环。
二级标准: ①全面完成规划治理任务,各项治理措施符合质量标准治理程度达60%以上,林草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70%以上。 ②各项治理措施配置合理,建成有效的防御体系;实施期末与实施前比较,流域泥沙减少60%以上(保土减沙效益中应以减蚀作用为主)。 ③合理利用土地,建成满足群众粮食需要的基本农田,解决群众所需燃料、饲料、肥料,增加经济收人的林、果、饲草基地。到实施期末达到人均粮食 400 kg左右,现金收入比实施前提高 30%以上。制止了恶性循环,开始走上良性循环。
列人国家重点和各级重点治理的小流域,都应达到一级标准;一般治理小流域,都应达到二级标准,达不到的为不合格。
(二)动态调控
在水土保持规划实施后,需要对流域系统进行动态调控。通过人与环境、系统与外界以及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不断反馈作用,能动地调节和控制系统的各个要素,保证在维护生态平衡的前提下,系统内的物质、能量永续地向着满足人类需求方向流动,使系统在相应的时间序列上结构最优、功能最强、波动性最小。
1、调控的内容
(1)对系统动态平衡的调控
①确定系统状态变化的特点和发展方向,即确定目标的途径;
②用调节的方法,即通过控制变量的值,使系统在发展方向上稳步前进,最终达到目标。
(2)对系统动态演化的调整
系统动态演化过程是一种自组织过程。其控制方式是间断的变化的临界性的。主要有两种方式:
①影响系统达到自身目标所需要的目标。
②影响系统结构形成和变化所需要的条件,借以间接地使系统的结构和目标趋向控制者的要求。
2、调控的途径
流域系统的调控途径在于,一是对生产过程的调控,以获得所需要的生产力;二是从需求角度对人口的数量和质量及消费进行调控。通过这两方面的调控,从而维持和调节系统的动态平衡和演化。
(1)流域生产过程的调控
从一般的意义而言,是一种投入产出关系,各个生产部门之间的投入与产出互相耦合,形成一种网状结构,对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构成流域资源的生产能力,根据流域农业生态经济系统的生产特点,其调控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调节资源的时间配置结构;
②对资源生产过程中物质、能量的输入和输出关系的调控,或调节生产部门之间的关系;
③调控资源生产的环境;
④灾变情况下的调控。
(2)人口及人口需求的调控
①对人口数量的调控,如控制人口,实行计划生育。
②对人口质量的调控,如普及教育,提高人口素质等。
③人口消费水平的调控。
(3)人口需求与资源供求关系的调控
①技术调控:包括对环境、生物及系统综合关系的调控等。
②市场导向和价格调节:正确的市场导向可以完善系统内部结构,优化系统的输入和输出的量比关系,增强系统的稳态机制。
③政策调控:包括通过财政、信贷税收及法律手段和行政干预等手段进行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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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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