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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析 : 大坝质量的分类标准

发布于:2023-12-11 11:12:11 来自: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设计 [复制转发]


我国大坝按照主管部门的不同主要分为水库大坝和水电站大坝,水库大坝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水电站大坝由国家能源局实施安全综合监督管理。


水电站大坝以发电为主,电力企业是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的责任主体。国家能源局具体负责大坝的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负责大坝运行安全技术监督管理服务,其服务对象为以发电为主、总装机容量五万千瓦及以上的大、中型水电站大坝。对于装机容量在五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大坝,其质量检测由水利部负责,执行标准按照水利部下发的大坝安全等级划分,以下为具体标准。


(一)总装机容量五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站大坝质量标准

国家能源局下发的《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监督管理办法》适用于以发电为主、总装机容量五万千瓦及以上的大、中型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对大坝安全管理实绩考核评价满足要求的大坝,核发安全注册登记证;安全注册登记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等级依据大坝安全状况及管理实绩,按照如下原则确定:


01

大坝安全管理实绩考核评价在八十分以上的正常坝,安全注册登记等级为甲级;

02

大坝安全管理实绩考核评价在六十分以上、不满八十分的正常坝,安全注册登记等级为乙级;

03

大坝安全管理实绩考核评价在八十分以上的病坝,安全注册登记等级为丙级。


根据国家能源局下发的《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大坝安全等级分为正常坝、病坝和险坝三级,评定标准如下:

01/

符合下列条件的大坝,评定为正常坝。

(1)防洪能力符合规范要求;或者非正常运用情况下的防洪能力略有不足,但大坝安全风险低且可控;

(2)坝基良好;或者虽然存在局部缺陷但无趋势性恶化,大坝整体安全;

(3)大坝结构安全度符合规范要求;或者略有不足,但大坝安全风险低且可控;

(4)大坝运行性态总体正常;

(5)近坝库岸和工程边坡稳定或者基本稳定。

0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大坝,评定为病坝。

(1)正常运用情况下的防洪能力略有不足,但风险较低;或者非正常运用情况下的防洪能力不足,风险较高;

(2)坝基存在局部缺陷,且有趋势性恶化,可能危及大坝整体安全;

(3)大坝结构安全度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安全风险,可能危及大坝整体安全;

(4)大坝运行性态异常,存在安全风险,可能危及大坝安全;

(5)近坝库岸和工程边坡有失稳征兆,失稳后影响工程正常运用。

0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大坝,评定为险坝。

(1)正常运用情况下防洪能力不足,风险较高;或者非正常运用情况下防洪能力不足,风险很高;

(2)坝基存在的缺陷持续恶化,已危及大坝安全;

(3)大坝结构安全度严重不符合规范要求,已危及大坝安全;

(4)大坝存在事故征兆;

(5)近坝库岸或者工程边坡有失稳征兆,失稳后危及大坝安全。

(二)总装机容量五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大坝质量标准

根据水利部下发的大坝安全等级划分相关文件,大坝分为一类坝、二类坝、三类坝。水利部下发的大坝安全等级划分具体标准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体系及鉴定标准》。


我国大坝按照主管部门的不同主要分为水库大坝和水电站大坝,水库大坝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水库大坝安全实施监督,水电站大坝由国家能源局负责大坝运行安全综合监督管理。



(一)水库大坝


水库大坝以防洪、灌溉为主,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全国的水库大坝安全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水库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大坝的安全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具体分工如下:


水利部: 组织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降等报废和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编制工作。


各省水利厅: 指导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各市水务局(或水利局): 是省水利厅的直属机构,负责水利厅具体职能的实施和水行政管理部门执行。


对全国水库大坝进行管理,根据“事权在地方”的原则,由当地水利部门在《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指导下,配合当地政府政策具体执行与实施。


(二)水电站大坝


水电站大坝以发电为主,电力企业是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的责任主体。国家能源局负责大坝运行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其派出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负责大坝运行安全技术监督管理服务,其服务对象为以发电为主、总装机容量五万千瓦及以上的大、中型水电站大坝。


由于管理体系的不同,对大坝安全等级的划分,目前我国执行两套分类标准。一套标准是水利部下发的大坝安全等级划分相关文件,另一套标准是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对大坝安全状况评估,国家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的服务对象是总装机容量五万千瓦及以上的大、中型水电站大坝。


(三)大坝安全鉴定标准导图


水利部根据大坝容量及坝高对大坝的种类进行了细分,不同种类的大坝根据其安全状况分为“一类坝”、“二类坝”、“三类坝”,大坝安全状况分类标准见下图。


                 


以上是一类坝、二类坝、三类坝、甲级、乙级、丙级、正常坝、病坝、险坝的分类标准。

  • tumux_84044
    tumux_84044 沙发
    根据《大坝安全监理规范》(SL191-2000)的规定,大坝按照重要性和风险级别可以分为特大型、一级、二级和三级四个等级。其中特大型大坝风险极高,属于最高级别;一级、二级大坝风险次之;三级大坝风险相对较低。具体的分类标准主要考虑下面几个方面:大坝对下游人民生命财产的影响、大坝所处水文地理条件、大坝结构、建造和管理的质量等因素。不同级别的大坝监管要求也不同,特别是对一些技术方面的要求比如监测、应急措施等。
    2023-12-11 11: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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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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