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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官方答复:中级以上职称建造师,可直接落户!

发布于:2023-12-01 10:59:01 来自:职称评审/浙江职称 [复制转发]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一来信内容及答复。         

     
来信内容      

     
中级职称落户 有模板吗?不知道怎么操作,想落户杭州,谢谢。    
回复内容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人才引进(职称类)申请条件为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中级45周岁以下 ,不含45周岁; 副高50周岁以下 ,不含50周岁, 正高55周岁以下 ,不含55周岁)资格者, 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工作单位正常缴纳 1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 (不含补缴)的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可凭迁移人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毕业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职称证书、聘书、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杭无房证明(有未交付期房的提供购房合同)、人才市场同意落户证明、夫妻双方同意子女户口迁移申请等材料 在浙里办APP或线下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 。若还有公安相关户籍业务问题不明情况的,可直接联系东湖派出所户籍窗口电话89181192咨询。    
   
     

     

     
     
2018年12月底,浙江省人社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就共同印发了《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对工程类职业技术资格与职称进行了全面对应!      
在已建立职业资格制度的工程技术专业, 取得的职业资格一般分别对应职称的初、中、高级 (具体见附件),此类中初级人才的评价,一般以职业资格为主,高级人才的评价,以职称为主,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负担。      
有准入类职业资格要求的工程技术专业,应将取得职业资格并依规执业的经历, 作为 《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中 申报高级职称的优先条件 ,杜绝评价与使用“两张皮”的现象。      
健全体现工程技术岗位特点的考核制度,加强 聘后管理 ,在使用和考核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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