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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梁鹤年先生关于经济与民生的思考

发布于:2023-12-01 10:53:01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资料库 [复制转发]

自2020年8月开始,梁鹤年先生受《中国投资》杂志邀请开设专栏,将他对中国与国际种种问题的思考写成杂文,与读者交流探讨。本号则从今年4月20日开启了新专栏——解读梁鹤年先生关于经济与民生的思考,四位青年学者将在本系列连载中分享他们阅读这些文章的感悟

自存共存平衡的系统性
城市规划专业的主要思想体系来自1933年的《雅典宪章》,这份著名的“现代主义”宣言是城市规划史上的里程碑。《雅典宪章》强调以科学思维处理工业革命时代没有控制得住的城市混乱和无序发展问题,强调城市与其所在区域的有机性融合,城市发展必须保证在物资和精神层面上满足个人自由和集体利益的需要 [1]  
1960年代,现代主义被批判为“物质环境决定论”,现代主义者也被指“谋杀”了城市,按工业逻辑的生产与生活分区“隔离窒息”了城市的生命力 [1] 。过去半个多世纪的“反现代主义”把精力通通放在“诊断”城市的“病”上,但并未拿出一些具体可行的方案去“治病”,规划的科学思维和实践精神被专业因循和政治博弈取代。然而我们应该意识到,规划的服务对象永远是“人”,不是车,更不是资本   [1]    
针对这样的迷茫与困境,“城市人”理论从自存共存这一自然之法的第一原则入手,通过界定物性、理性、群性,构建了“以人为本”的理论思维框架。物性受限于人的物理特性,千万年间并不会发生什么本质变化;理性使人具有选择智慧,自存共存是客观存在的宇宙规律和法则,没有选择的余地,但顺自然之法还是逆自然之法可以选择,这个选择的对与错是道德判断问题   [1]   ;群性要求聚居,而聚居的每一个人都会为自己追求更大的空间接触机会,由此产生的矛盾如何处理?有赖于自存共存平衡!“城市人”理论的群性有赖于对人的物性的正确认识与定位,更依赖于人们通过理性做出的正确判断和选择。  
自存共存平衡是一个系统性问题,任何平衡都处于更大的平衡系统之下,并且在不同的人、事、时、空情境下,存在着不同的横向和纵向自存共存平衡系统。  
考察西方中世纪以前的城市历史记录可以发现,除宇宙魔力城市(   Cosmomagical Cities     【这个词出自英国地理学家保罗·惠特利(Paul Wheatley)的《四方之极》(   The Pivot of the Four Quarters   ),反映了城市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这类城市包括两河流域城市、印度河流域城市、尼罗河流域城市、中国古代城市和中美洲城市,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重视四至、方位与朝向,一般为南北或东西向,反映古人对天—地—人关系的认识;二是布局规整,街道街区整齐划一;三是内部修建高大的、具有象征意义的城市中心建筑;四是城市形态模拟天象,以达到天人合一的目的】   外,英、法、德、意等国家的近200个有资料记录的城市规模大都在600公顷以下,仅巴黎和佛罗伦萨市的面积略超600 公顷, 另有寥寥十来个城市面积在300 公顷 以上,这些历经漫长历史时期稳定下来的城市规模,直径普遍受限于步行30分钟的距离,这有力证明了人的物性在城市演变中所起到的关键作用。  
随后在资本主义利益博弈的推动下,汽车等各种现代交通快速发展,这看似帮助人们克服了物性的限制,将人的足迹无限延伸到城市的角角落落,然而各种   带有资本主义大机器生产特征的“城市病”以及反人性的城市特性,越来越为人们所厌弃,以人为本的城市建设认知得以重新回归,这是一种自存共存平衡。例如近几年流行起来的“15分钟城市”概念,既体现了经济理性向社会理性的回归,同时也再次证明,“城市人”本身的三个特性是界定“城市时空基因”的关键,以人为本的城市应该通过“城市时空基因”的形式,将横向和纵向的时空叠加构建起来,这又是另一种自存共存平衡   [2]  

参考文献

[1] 梁鹤年. 以人为本的城市(一)[J]. 中国投资(中英文), 2021(Z5): 16-17.  

[2] 于东飞. 轨道交通城市空间单元构建[M].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22.
作者:   于东飞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副教授;加拿大女王大学,访问学者

人是规划的尺度

2021年5月《中国投资(中英文)》刊载的梁鹤年先生《以人为本的城市(一)》一文中,谈到了年少时自己“老套”的“为人民服务”的抱负促使他个人选择了学习城市规划,在自己的研究中,他一贯主张将“以人为本”作为城市规划的第一原则,也就是“人”永远都是规划中必须认定的服务对象   [1]    
早在春秋时期,管仲向齐桓公陈述霸王之业时就有言,“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   [2]   抛开“民本”与“人本”两者概念的区别和争辩不谈,笔者认为两者精神无二、实质相通,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和把握“以人为本”的内涵。首先是“人”的概念。中国历史上强调人贵于物,“天地万物,唯人为贵”。《论语》记载,马棚失火,孔子问是否伤人了而不问马,在孔子看来,人比马重要得多。其次是“本”的概念,哲学上“本”可以指世界的“本原”,这里指事物的“根本”,与“末”相对,是一种哲学价值论的概念。这些概念运用到今天的城市规划上虽然有缩小聚焦,但“以人为本”思想并未改变。  
根据梁鹤年先生提出的“城市人”理论,聚居在一起的人可称为“城市人”,城市规划以匹配城市人与落脚于空间(目前主要是土地)的人居为己任。从“实用主义”(   utilitarianism   )角度出发,规划人居是为了满足最大多数城市人的最大需求,增加其追求的空间接触机会。显而易见,城市规划要做到以人为本,首先要了解城市人的基本特性。亚里士多德(   Aristotle   )认为,为了追求安全感,人天生趋群居——“人是理性的动物”,具有理性的聚居人可以也需要通过义和法来规范群居行为,从而使城市人活得更像人,生活更美好、更幸福。因此,群性、理性和物性是城市人的基本特性,受到天生理性的驱使,追求群居生活的城市人通过不断优化或提升更适合需求的城市物理空间布局来实现。规划为聚居美好创造空间条件,实现居民在人居上的需要和权利对称。  
城市规划实践案例如何按照“人、事、时、空”的思维范式,将“人的尺度”(   human scale   )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一步,充分认清规划区域的发展阶段和空间范围;第二步,在此基础上,结合区域内城市人的年龄及结构、性别特征等情况,辨别区分出在追求不同空间接触机会的不同城市人的利益主体   【依据萨迪亚斯(Doxiadis)的人居理论】   ;第三步,重点聚焦矛盾所在的“事”,即分析出城市人分别寻求何种空间接触机会,汇总典型城市人追求的典型人居的交集与纠纷,及其在城市空间上(目前集中在土地)的具体表现;最后但也是最关键的一步,依据阿奎那(   Aquina   )自存—共存平衡的普世原则   [3]   ,综合考量所有典型城市人追求的典型人居需求的自存利益、共存利益和整体利益,平衡土地(空间)与功能在点与量上的匹配,处理好规划空间在使用、分配和布局上的矛盾与纠纷。  
从以上过程中可以看出,“以人为本”的规划原则对规划师至少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遵循公平与效率原则,不代表也不偏袒任何一方,始终站在整体利益高度理性规划;二是严格按照“因果同类”原则,客观描述现象、分析原因、寻找对策,从所要解决的空间问题与矛盾出发,省略中间可能的经济、政治、社会等中段因果过程,最后回归空间的手段与杠杆;三是尽力做到既是矛盾的润滑剂,也是纠纷的标杆线,一方面设计“方便、安全、舒适、美观”的人居空间,满足典型城市人的需求,另一方面引导“理性、向善”的典型城市人创造并提升自己生活的美好人居空间。  
参考文献

[1] 梁鹤年. 以人为本的城市(一)[J]. 中国投资(中英文), 2021(Z5): 16-17.  

[2] 管子[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36: 8.  

[3] 梁鹤年. 旧概念与新环境——以人为本的城镇化[M]. 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16: 209-232.  

作者: 王冬银 ,博士,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统筹室副主任,二级调研员;加拿大女王大学,访问学者

城市以人为本:为何?何为?

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城市的核心是人,关键是十二个字: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2019年,“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进一步强调“以人为本”尤其是“以人民为本”的重要性;2023年,为人民群众创造高品质生活空间的内涵不断深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的“四好”建设目标。  
为何城市“以人为本”是好城市的衡量标准?梁先生在本文中指出,城市是人的聚居地,聚居地有大有小,前文提到的房子、小区、社区、城区就是不同规模聚居形态   [1]   。人聚居形成的城市与人的三大属性有关:人在生产、生活、生态活动中有安全、方便、舒适、美观的需要,这是人的“物性”使然;选择聚居是为了更好地满足物性需要,是人的“群性”或社会性使然;而不同人的物性需要在内容、数量、层次上存在分别,好的标准并不容易统一,往往需要通过人的“理性”尤其是自存与共存平衡的理性去增进共识、缓解矛盾。因此,“以人为本”的城市是发挥自存与共存平衡理性的城市。所谓自存与共存平衡,是指人既不是完全自私,也不是完全利他,而是追求自我保存和与人共存的平衡状态,或者说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平衡,这也是“小我”和“大我”理念的辩证统一。  
如何在城市中引导“以人为本”即自存与共存平衡理性的发挥?笔者认为,在不同发展阶段,需要以发展变化的眼光动态理解“以人为本的城市”的内涵,尽管人本的价值取向是相对稳定的,始终隐含着对自存与共平衡或者说个体与整体平衡的追求。以社区公共服务为例,从强调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的政府供给(偏向整体共存的平衡调整),到强调不同地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偏向保障弱势地区起码自存的平衡调整),再到强调面向“一老一幼”特定群体的公共服务(偏向保障特定群体起码自存的平衡调整),最后到以适老、适幼为重点的全龄友好的社区环境(偏向整体共存的平衡调整)。可以看到,这些政策的调整,背后体现着不同社会、文化、经济背景下,城市不同阶段出现的不同层次的自存与共存平衡。  
“城市人”理论对人的物性、群性、理性三大属性的阐释,为思考“以人为本”的城市提供了思路。基于此,作为城市规划行业的研究者和从业者,可以通过深化对不同类型城市空间的个体需要和整体需要的认识,提供体现自存与共存平衡的技术路径及方案,为构建基于自存与共存平衡理念的决策过程提供智力支持。   UP
参考文献

[1] 梁鹤年. 以人为本的城市(一)[J]. 中国投资(中英文), 2021(Z5): 16-17.

作者: 李媛 ,博士,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治理与传播研究中心研究员

本系列文章

01 解读《资本主义与全球资本》  

02 解读《经济未来指向“合作”》    
03 解读《     国家公园或可行“天人合一”实践》    
04 解读《论方法(1):求真》  
05 解读《论方法(2):决策》  
06 解读《论方法(3):比较》  
07 解读《文明视野下的大变局》 ?    
08 解读《论方法(4):经济》    
09 解读《自然之法》    
10 解读《自存与共存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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