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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对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执法检查!需提供三个月考勤记录

发布于:2023-11-21 09:08:21 来自:施工技术/新政新规 [复制转发]

近日,扬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决定于近期开展2023年全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


         

         
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重点检查今年以来“四不两直”常态化督查存在问题较多项目。


         

         
检查方法          

         

         

(一)执法检查

成立执法检查组 ,结合监理专项治理和“四不两直”常态化督查工作, 有重点地确定工程项目进行执法检查

(二)监督抽查

分别成立相应的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各县(市、区)进行抽查 抽查时间初定为11月下旬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23年全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各方责任主体应提供资料清单          

         

         

一、建设单位

1.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已进行合同信息归集的施工监理合同、施工招标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意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3.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供一、二级工程变更备案单、造价管理组织体系和造价专职人员分工资料。

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计划、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方案、检测项目变更情况。

5.建设单位对参建各方安全履约管理情况(考勤、检查等)。

6.建设单位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费合同及支付凭证。

7.在同一作业区域内存在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由建设单位牵头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8. 施工、监理单位近三个月实名制考勤记录

二、勘察单位

1.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勘察合同及合同归集信息表。

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原始记录。

3.勘察报告审查意见及答复,审查合格证。

三、设计单位

1.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设计合同及合同归集信息表。

2.全套施工图(含消防图纸)、结构、节能计算书、施工图变更联系单。

3.施工图审查意见及答复(含重大变更的复审意见及回复)。

四、施工单位

1. 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机械管理员资格证书或上岗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2.施工组织设计、通病防治、建筑节能等有关专项施工方案。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材料、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资料。

4.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供工程变更(签证)资料、月度工程量计量资料,工程计量档案。

5.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6.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记录。

7.总包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书。

8.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10.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度。

11.安全日志及项目经理带班记录。

12.危大工程管控资料。

1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及档案。

14.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记录。

15.企业负责人挂包检查记录。

五、监理单位

1.监理单位资质、监理人员备案表、外省(市)单位进扬登记核验手续。

2.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及总监代表授权委托书

3.现场监理资料(施工阶段监理用表)。

4.项目分包报审以及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等。

5.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供现场月度计量和变更签证审核单及详细计算书。

6.总监履职情况,监理日常、定期和专项检查跟踪记录;

7.危大工程管控资料。

文件原文:

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扬建工〔2023〕42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生态科技新城规划建设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压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巩固“四不两直”常态化督查成效,根据年度工作安排, 决定于近期开展2023年全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重点检查今年以来“四不两直”常态化督查存在问题较多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建筑市场及质量安全检查

1.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

2.建筑市场秩序情况,施工、监理单位中标履约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监理中标人员 到岗履职 情况,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 实名制管理情况

4.“四不两直”常态化督查发现问题整改闭合情况;

5.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6.危大工程管控情况;

7.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8.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二)建筑节能和勘察设计检查

1.勘察设计单位行为情况;

2.勘察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

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情况;

4.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情况;

5.绿色建筑施工质量情况;

6.抗震设计质量情况。

(三)消防设计和施工检查

1.消防设计质量情况;

2.现场消防施工质量情况。

(四)招投标监管检查

1.招标档案完成情况;

2.合同签订与招标承诺的符合性;

3.履约担保和支付担保落实情况;

4.合同条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情况。

(五)造价咨询监管检查

1.造价咨询单位行为情况;

2.造价从业人员行为情况;

3.设计概算编制质量情况;

4.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审核质量情况;

5.工程实施阶段造价咨询质量情况;

6.国有投资项目变更签证备案情况。

三、检查方法

(一)执法检查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成立执法检查组 ,结合监理专项治理和“四不两直”常态化督查工作, 有重点地确定工程项目进行执法检查 。其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执法检查组对市直工程进行检查,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辖区范围内的检查工作。

(二)监督抽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各县(市、区)检查的基础上, 分别成立相应的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各县(市、区)进行抽查 抽查时间初定为11月下旬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 抽查采用各县(市、区)互查模式 ,东部片区(市直、广陵、江都)抽查西部片区(邗江、仪征、开发区),西部片区(邗江、仪征、开发区)抽查北部片区(高邮、宝应),北部片区(高邮、宝应)抽查东部片区(市直、广陵、江都),各县(市、区)选派业务能力突出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人员参与互查。

四、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处理方式

1.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工程参建各方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问题由检查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检查结束后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优良、不良行为通过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信用档案。

2.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有关规定的工程项目按照法定程序 对责任方进行查处

五、有关要求

1.开展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工程建设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好本地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促进建筑市场秩序的持续改善,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2. 开展执法检查时 检查组应提前1至2天通知被检查工程建设单位 ,并由建设单位负责通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按照要求准备好资料迎接检查(各方责任主体应提供的资料清单详见附件1),被检查工程现场应提供临时会议室一间供检查组使用。

3.各县(市、区)指定一名联络员,于11月13日前将联络员姓名和联系方式、各辖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台账(详见附件2)、2023年各县(市、区)参加互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3)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处。联系人:唐宏伟,电话:87312987,18105279836,邮箱:1270335496@qq.com。

附件:1.2023年全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各方责任主体应提供资料清单

2.2023年各县(市、区)在建工程项目台账

3.2023年各县(市、区)参加互查人员名单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8日

附件1


         

         
2023年全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各方责任主体应提供资料清单          

         

         

一、建设单位

1.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已进行合同信息归集的施工监理合同、施工招标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意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3.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供一、二级工程变更备案单、造价管理组织体系和造价专职人员分工资料。

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计划、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方案、检测项目变更情况。

5.建设单位对参建各方安全履约管理情况(考勤、检查等)。

6.建设单位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费合同及支付凭证。

7.在同一作业区域内存在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由建设单位牵头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8. 施工、监理单位近三个月实名制考勤记录

二、勘察单位

1.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勘察合同及合同归集信息表。

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原始记录。

3.勘察报告审查意见及答复,审查合格证。

三、设计单位

1.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设计合同及合同归集信息表。

2.全套施工图(含消防图纸)、结构、节能计算书、施工图变更联系单。

3.施工图审查意见及答复(含重大变更的复审意见及回复)。

四、施工单位

1. 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机械管理员资格证书或上岗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2.施工组织设计、通病防治、建筑节能等有关专项施工方案。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材料、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资料。

4.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供工程变更(签证)资料、月度工程量计量资料,工程计量档案。

5.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6.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记录。

7.总包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书。

8.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10.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度。

11.安全日志及项目经理带班记录。

12.危大工程管控资料。

1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及档案。

14.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记录。

15.企业负责人挂包检查记录。

五、监理单位

1.监理单位资质、监理人员备案表、外省(市)单位进扬登记核验手续。

2.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及总监代表授权委托书

3.现场监理资料(施工阶段监理用表)。

4.项目分包报审以及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等。

5.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供现场月度计量和变更签证审核单及详细计算书。

6.总监履职情况,监理日常、定期和专项检查跟踪记录;

7.危大工程管控资料。

  • yj蓝天
    yj蓝天 沙发

    资料不错,学习啦,谢谢楼主分享

    2023-11-27 08: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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