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意见】 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3.13 定义,背景噪声是指 “ 被测量噪声源以外的声源发出的环境噪声的总和 ” 。
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 HJ706-2014 ),背景噪声测量方法:
( 1 )背景噪声的测量仪器、气象条件、测量环境与测量时段 应遵循 GB 12348 、 GB 12523 、 GB12525 、 GB22337 等相应噪声源排放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 2 )测量噪声源适宜在背景噪声较低、较稳定时测量, 尽可能避开其它噪声源干扰。测量背景噪声与测量噪声源时声环境尽量保持一致。
( 3 )若被测噪声源能够停止排放,则应在测量噪声源之前或之后,尽快停止噪声源并测量背景噪声。 背景噪声测点与噪声源测点位置相同。若被测噪声源有多个监测点位,应测量各个测点处背景噪声。
( 4 )若被测噪声源短时间内不能够停止排放,且噪声源停止前后的时间段内周围声环境已发生变化,则应另行选择与测量噪声源时声环境一致的时间测量背景噪声。测点位置同( 3 )。
( 5 )若被测噪声源不能够停止排放,且存在背景噪声对照点,背景噪声可选择在背景噪声对照点测量。 应详细记录背景噪声对照点的周边声源情况、测点布设及其他影响因素 (如:绿化带、地形、声屏障等),并与被测噪声源处相应信息进行比较。此方法仅用在背景噪声与噪声测量值相差 4.0 dB 以上时,相差 4.0 dB 以内时不得采用。
HJ706-2014 中 6 特殊情况的达标判定规定了对于只需判断噪声源排放是否达标的情况,若噪声测量值低于相应噪声源排放标准的限值,可以不进行背景噪声的测量及修正,注明后直接评价为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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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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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探索“源头管控—过程控制”的噪声精细化管理模式江苏泰州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声源,广泛开展调研,建立噪声基础数据集,提出噪声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和分级管理路径,构建了基于排污许可证的环境噪声“源头管控-过程控制”的管理模式。同时,搭建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平台,将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体系,为全国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规范化与信息化提供了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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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资料不错,学习啦,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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