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共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函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复核涉及的6家污水处理厂处理量相关数据,相关职能部门回函严格执行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的数据核对、资金核算、资金拨付工作,并 根据核算情况研究BOT协议的污水处理费用标准,防止财政资金浪费。
二是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 污水处理厂涉及新项目取消保底量方式 ,按实际处理量结算。
就“保底水量”问题,此前中国水网特邀发改委、财政部PPP专家库双库专家连国栋撰文,连国栋表示 保底水量的“保”是政府相关部门应担负的决策的责任,是为了合理分配项目风险,“使风险能够最有能力承担的一方来承担项目风险,也符合PPP项目的风险分配机制”,“底”是社会资本在对于风险判断后,基于自身实际,所能够接受的底线。合同设定的基本水量,是政府和社会资本经过市场博弈后的结果,也是“保”和“底”实现的动态平衡。
项目如果前期调研深入,对于市场风险已经基本化解,如污水处理厂所覆盖的区域明确,每一排水户实际每日的排水量调查到位,实际入场水量应该偏差不会太大,这时是否设置基本水量,并无多大的实际意义,就是不设置,也不会影响项目的融资和项目顺利推进。
再来分析一下,出现设计量与实际量的原因,不外乎有几个方面,一是对追求超前意识,上规模,上水平,未结合项目的发展规划,导致项目前期不能物尽其用,项目晒太阳;二是有些地方钻政策方面的空子,如目前政策鼓励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处理厂,国家有相应的补贴,但是建设管网,周期长,拆迁多,矛盾突出,因此污水厂建好后,管网迟迟不能接入;三是有的项目决策流程不科学,项目为了应付考核,匆上马,对项目所在区域排水户数、排水量,连接管道的敷设范围都不明确,仓促上阵。因此因政府决策方面导致的风险,也就应该“保”,要保证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减少社会资本于风险所应承担的责任,在服务费中增加过高的风险费用,有利于降低项目的交易成本。
文章最后 连国栋指出, “保”与“底”的设置是否合理,设置基本量的高与低的合理性,也并无唯一的答案,还需市场的归市场,具体项目具体分析,项目是否设定基准水量(或是保底水量),还是由政府和社会资本通过竞争来确定,给予充分的自治灵活性,而不是一棒子打死。
三是积极做好管辖的污水处理运行管理工作, 做好纳污范围内污水应纳尽纳工作,抓紧推动陈江街道办二号污水处理厂投产运营 。截至2022 年6月底,集团累计完成排水管道清疏 6.8 万余米,清疏进水井、各类窖井约4.2 万座,更换检查、进水井盖 1325 套,更换管道约 179 米。
除此之外,惠州市水务集团在 针对 “污水(泥)处理市场 占有率低 ” 问题 上表示已完成整改。
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加大存量污水处理厂收并购力度 。集团所属惠东水务公司于今年6月成功收购一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新增 6 万吨/日: 所属碧源公司于今年 7月成功收购第五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新增 5 万吨/日。
二是全力推进新增污水处理厂项目。 所属惠阳区城镇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已中标惠阳城区第三净水厂BOT 项目,于 2022年8月1日动工建设,预计完工后可新增污水处理规模 5 万吨/日:并成功中标惠阳区镇降镇第二净水厂 BOT 项目,已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预计完工后可新增污水处理规模 4 万吨/日。
三是“厂网一体化程度逐步提高。 截至2022 年 11月底,集团承接污水处理设施11座,污水处理设计规模达 42.2 万吨/日,市场占比提升至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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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关注学习了,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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