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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专家意见:仅保持排烟风机入口处排烟防火阀具有联锁关闭功能

发布于:2023-10-24 14:36:24 来自:暖通空调/通风排烟 [复制转发]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消防救援 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 操作技术指南(2020 版)》部分条文执行  问题专家意见的通知


部分条文,原文件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1 关于排烟系统中排烟防火阀与排烟风机、补风机的联锁关闭问题

《设施通规》第 11.3.5 条中规定,“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防火阀,排烟防火阀应具有在 280℃时自行关闭和联锁关闭相应排烟风机、补风机的功能:……”

 

是否本条所列的所有排烟防火阀均需与排烟风机、补风机联锁关闭?

而《指南》第7.3.2条中仅要求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排烟防火阀具有此联锁关闭功能,此规定是否仍然适用?

 

【专家意见】

《设施通规》第 11.3.5 条仅规定了排烟防火阀应具有联锁关闭相应排烟风机、补风机的功能, 但未明确哪些排烟防火阀应具有联锁关闭功能 。从尽可能延长排烟风机运行时间的角度出发,可仅保持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排烟防火阀具有联锁关闭相应排烟风机、补风机的功能,其他排烟防火阀可不与排烟风机、补风机联锁关闭。《指南》7.3.2 条仍然适用,可继续执行。

#2 关于地上建筑的走道、面积小于 500 ㎡的房间及地下建筑的补风问题。

《设施通规》第 11.3.6 条中规定,“除地上建筑的走道或地上建筑面积小于500m2 的房间外,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应能直接从室外引入空气进行补风,……”

 

本条并未明确地上建筑的走道、地上建筑面积小于 500m2 的房间及地下建筑具体的补风要求,

《指南》第 7.2.27、7.2.41 条是否仍然适用?

 
 

【专家意见】

《设施通规》第 11.3.6 条仅规定了除地上建筑的走道或地上建筑面积小于500 ㎡的房间外设置排烟系统场所的补风要求,并未明确地上建筑的走道、地上建筑面积小于 500 ㎡的房间及地下建筑具体的补风要求。

《指南》第 7.2.27、7.2.41 条作为对《设施通规》第 11.3.6 条的补充,在《防排烟标准》修订前可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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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通风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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