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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处理设施验收监测,是否可以连续采样?

发布于:2023-09-25 10:48:25 来自:环保工程/环保法规 [复制转发]

咨询内容: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第6.3.4条规定,对有明显生产周期、污染物稳定排放的建设项目,污染物的采样和监测频次一般为2~3个周期,每个周期3~多次(不应少于执行标准中规定的次数)。  
如果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验收监测,要求每天采样3次,每次采样1个小时,设施每天上、下午运行时间均超过3个小时。请问小编,监测当天能不能在上午或者下午选择3个小时连续采样?  
 
 
 


小编回复:  
对于污染物确实能够稳定、连续排放的处理设施, 间隔时段 采样还是连续采样,理论上来说,对监测结果影响不大。小编个人认为, 若无特殊规定, 可以选择在污染物稳定排放的任何3小时内连续采样。  
如果排放标准或者其他环境管理文件中对污染物采样方式已作出明确规定,验收监测时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举个例子,在监测恶臭污染物时,需要按照GB 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采样方式进行采样。  



 
 
以上为小编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 yj蓝天
    yj蓝天 沙发

    好资料,学习啦,谢谢楼主分享

    2023-09-27 10: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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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环保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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