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栅吊顶广泛应用于大型商场、餐厅、候车室等场站,但是这些吊顶会削弱自喷系统洒水喷头的布水性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感烟探测器的动作性能,所以专业规范中对于设置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消防设施的布置做了具体规定。
特殊要求:
1.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
2.三级耐火等级的医疗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3.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门厅走道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
4.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1.附带镇流器的各式荧光吸顶灯,应在灯具与可燃材料之间加垫瓷夹板隔热,禁止直接安装在可燃吊顶上。
2.可燃吊顶上所有暗装、明装灯具、舞台暗装彩灯、舞池脚灯的电源导线均应穿钢管敷设。
1.在装有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按规定值的1.3倍确定;干式系统的作用面积按表规定值的1.3倍确定。
2.对于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吊顶下布置洒水喷头时,应采用下垂型或吊顶型洒水喷头。
3.通透性吊顶场所洒水喷头的布置。装设网格、栅极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当通透而积占吊顶总面积的比例大于70%时,喷头应设置在吊顶上方,且通透性吊顶开口部位的净宽不应小于10mm。
4.当通透面积占吊顶总面积的比例不大于70%时,喷头应在吊顶上方和吊顶下方同时设置,且每根配水支管上下侧均不应超过8只。严重危险级及仓库危险级场所均不应超过6只。
5.洒水软管应设置在吊顶内,长度不应超过1.8m。
6.PVC-V管设置在吊顶内时,吊顶内不应有可燃物,且吊顶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材料。
感烟火灾探测器在格栅吊顶场所的位置:
(1)镂空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5%时,探测器肮设置在吊顶下方。
(2)楼空面职与总面积的比例大于30%时,探测器应设置在吊顶上方。
(3)楼空而积与总而积的比例为15%-30%时,探测器的设置部位应根据实际试验结果确定。
(4)探测器设在吊顶上方且火警确认灯无法观察到时,应在吊顶下方设置火警确认灯。
(5)地铁站台带有活塞风影响的场所,镂空面积与总面帜的比例为30%-70%时.探测器宜同时设置在吊顶上方和下方。
防烟系统 :水平设置的送风管道,当设置在吊顶内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当未设置在吊顶内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防烟分区 :对于有吊顶的空间,当吊顶开孔不均匀或开孔率小于或等于25%时,吊顶内空间高度不得计入储烟仓厚度。
排烟系统 :
1.水平设置的排烟管道应设置在吊顶内,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当确有困难时,可直接设置在室内,但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00h。
2.设置在走道部位吊顶内的排烟管道,以及穿越防火分区的排烟管道,其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00h,但设备用房和汽车库的排烟管道耐火极限可不低于0.50h。3.当吊顶内有可燃物时,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隔热,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
排烟口 :排烟口应设在储烟仓内,但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其排烟口可设置在其净空高度的1/2以上;当设置在侧墙时,吊顶与其最近边缘的距离不应大于0.5m。
当排烟口设在吊顶内且通过吊顶上部空间进行排烟时,
1.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且吊顶内不应有可燃物;
2.封闭式吊顶上设置的烟气流入口的颈部烟气速度不宜大于1.5m/s;
3.非封闭式吊顶的开孔率不应小于吊顶净面积的25%,且孔洞应均匀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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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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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给水系统分区供水场所、形式原理图示意一、分区供水的场所 1)系统工作压力大于2.40MPa; 2)消火栓栓口处静压大于1.0MPa; 3)自动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60MPa或喷头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20MPa。 二、分区供水的形式 分区供水形式应根据系统压力、建筑特征,经技术经济和安全可靠性等综合因素确定,可采用消防水泵并行或串联、减压水箱和减压阀减压的形式,但当系统的工作压力大于2.40MPa时,应采用消防水泵串联或减压水箱分区供水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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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感谢楼主分享各消防系统和吊顶有关的要求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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