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九百三十二《工部·橋道》(橋梁道路)、卷九百三十三《工部·橋道》(除道、御道种树)、卷九百三十四《工部·橋道》(栅栏、沟道)。
上述三卷内容均为清代自清初顺治初年至清末光绪年间,历代皇帝关于北京和外省市道路、桥梁、河道、沟渠的设置、修建、治理、管理、资金和用工等方面的谕旨。
其中,卷九百三十二《工部·橋道》内容主要涉及跨越河流的道路桥梁工程,包括皇帝出城祭祀、扫墓、视察所行经的道路桥梁,多为北京郊区和附近河北等地,以及南巡经过的道路桥梁。卷九百三十三《工部·橋道》内容主要涉及道路的养护维修、清扫,御道两侧植树和维护管理。卷九百三十四《工部·橋道》内容主要涉及北京城里的街道胡同的栅栏、边沟、地下排水沟和护城河水关等。
从文中可以看到清代对于道路桥梁的修建和维修很重视的。清初北京的橋梁道路,“都城内外大街凡十有六、坊二十有四,護城橋十有五,玉河橋十,水陸大小橋梁共三百有七十。”清廷每年实际上要出巨资用于各地道路桥梁的修建和灾后重建,资金由国库有关各项库银中支付。
对道路的“红线”也有明确规定,如以边沟为界,对侵占道路者、毁坏道路桥梁、城门城墙者都有处罚,而且要求临街建筑必须齐整。特别是对道路桥梁工程还有“正常使用寿命”的要求,明确规定“悉令平坦堅固,工竣保固三年。”“修理各門石道、牌樓、橋座、海墁,工竣保固三年。”
北京“内城地面广大,溝洫繁多,支分派別”,不仅分布有护城河和较大的排水沟,还有大雨时的蓄水四库、泡子河、太平湖、护城河等可以潴蓄洪水;而且大街有大沟,小街有小沟,既有明沟,有土沟和砖石沟,还有不少地沟。有定期掏挖清理、维修加固的规定。如乾隆五十二年奏准:“宣武門西象房橋、迤東化石橋、正陽門東玉河橋、崇文門東大石橋、朝陽門南、東直門南等處出水關,並安定門外出水溝及護城河底,均應抄平對溜,使水暢流,以資宣洩。......及隨溝小平橋等工,交直年大臣按例估計,分年辦理。”特别提出排水工程的关键是下游如进入护城河水关泄水口的畅通,其“抄平對溜”可以理解为沟底纵坡不能出现反坡,竖向高程要统筹规划。其中还有北京大街小巷中的沟渠长度数据。(见图片)可以看到300年前的北京城的排水系统,当然主要的是以地面明沟、河道为主体。
从中亦可看出地方官员故意浮夸多报、冒领,中饱私囊的情形,甚至连嘉庆皇帝“此等情形,朕所素知”“因朕不察,日甚一日,大作浮冒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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