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更加完善;全省绿色建筑和绿色城区规模总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低碳建筑示范成效初步显现;城镇新建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和碳减排水平全国领先;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超过 8%;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增速得到有效控制。
到2030年,全面建立绿色城乡建设发展政策体系,建设方式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显著提升;城乡空间特色和建筑功能品质显著增强;建筑用能结构更加优化,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和碳减排水平国际先进;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普遍形成。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
力争2060年,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格局全面形成, 碳排放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和技术水平大幅提升,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大幅降低,城乡建设领域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国际领先,美好人居环境全面建成。
推进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重点推动钢结构等装配式住宅建设,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全面推进绿色施工,探索建立工程项目绿色施工动态考核评价体系。积极推广节能型施工设备,监控重点设备能耗,对多台同类设备实施群控管理。完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探索建立建材碳数据库,优先选用绿色建材,积极开展示范应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化装修,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达50%,装配化装修建筑占同期新开工成品房面积比例达到30%。
完善政策机制和标准体系, 推动绿色建筑全寿命期高质量发展。提升建筑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水平。大力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鼓励政府投资项目率先示范。
到2025年,政府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推动绿色低碳建筑与超低能耗建筑、智慧建筑、健康建筑融合发展。
拓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式, 推进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建设,鼓励既有建筑加装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推动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技术,探索“光储直柔”“智能微电网”项目示范,推动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积极推进中深层、浅层地热能应用,推广空气源热泵等技术应用,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加快推动建筑用能低碳化。 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到2030年电气化比例达到20%。
建立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运行数据汇集制度,强化数据共享,开展绿色建筑运行评估。持续开展建筑能效测评工作,引导第三方机构开展能效测评机构信用评估。加强公共建筑用能设备运行调适,倡导“部分空间、部分时间”的建筑用能方式,大力提升建筑智慧化运行水平。做好省、市建筑能耗监管平台更新维护工作,及时披露重点用能建筑能耗信息。推动将绿色建筑运行要求纳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升建筑绿色低碳运行水平。
提升农房设计水平和建造质量,持续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开展绿色农房适宜技术路线研究, 稳步提升新建农房节能水平,探索推动既有农房节能改造,逐步提高农房能效水平。提倡就地取材和利用乡土材料,
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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