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北仑区工程系列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日期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 2023-08-21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 2023-10-10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 2023-10-23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在北仑区工作并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
申报方式
正常申、转(兼)评、技能人才申报
申报条件
参照北仑区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评价和赋分标准, 自评分60分及以上。
继续教育
申报人员2022-2023年度累计继续教育累计学时不低于180学时,其中每年的一般公需科目不低于18学时。继续教育学时信息以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系统信息为准。
2023年北仑区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涉及的社保等由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申报人无需另行提供。但在申报周期内有市外专业工作经历,区人力社保局无法查询的,需申报人提供相应的历年参保证明。
申报纪律
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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