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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农业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发布于:2023-08-14 10:38:14 来自:职称评审/广东职称 [复制转发]


近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 《关于2023年广东省农业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的公示》 ,详细内容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有关规定,经广东省农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广东省工程系列农业工程人员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广东省经济系列农业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附件1、2、3),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反映情况要有具体事实,凡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视为无效反映,不予受理。


公示人员所在单位(或业务归口单位)请按照公示文稿样式(附件4)格式对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各单位要及时受理群众的有效反映,并认真调查核实。 公示期结束,各单位须于2023年8月21日前将《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5)书面反馈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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