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给排水工程 \ 建筑消防给水 \ 气体灭火系统的操作控制与维护管理

气体灭火系统的操作控制与维护管理

发布于:2023-08-10 11:39:10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一、操作与控制

(1)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规定,并应选用灵敏度级别高的火灾探测器。
(2)管网或气体灭火系统应具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的启动方式。预制或气体灭火系统应具有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的启动方式。
(3)采用自动控制启动方式时,根据人员安全撤离防护区的需要,应有不大于30s的可控延迟喷射;对于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置为无延迟的喷射。
(4)灭火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大于无毒性反应浓度(NOAEL浓度)的防护区和采用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设手动与自动控制的转换装置。当人员进入防护区时,应能将灭火系统转换为手动控制方式;当人员离开时,应能恢复为自动控制方式。防护区内外应设手动、自动控制状态的显示装置。
(5)自动控制装置应在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才能启动。手动控制装置和手动与自动转换装置应设在防护区疏散出口的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面1.5m。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应设在储瓶间内或防护区疏散出口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
(6)气体灭火系统的操作与控制,应包括对开口封闭装置、通风机械和防火阀等设备的联动操作与控制。
(7)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各防护区灭火控制系统的有关信息,应传送给消防控制室。
(8)气体灭火系统的电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采用气动力源时,应保证系统操作和控制需要的压力和气量。
(9)组合分配系统启动时,选择阀应在容器阀开启前或同时打开。

二、系统的维护管理及故障处理

(一)、系统周期性检查维护

(二)、故障分析及处理


 

 

 

 

 

 

 

 

 

 

 

 

 

 

 

 

 

 

 

  • yj蓝天
    yj蓝天 沙发

    学习啦,谢谢楼主分享

    2023-08-17 08:48:17

    回复 举报
    赞同0

建筑消防给水

返回版块

28.31 万条内容 · 691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中倍数与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一)中倍数与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1.全淹没系统 (1)泡沫淹没深度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用于扑救A类火灾时,泡沫淹没深度不应小于最高保护对象高度的1.1倍,且应高于最高保护对象最高点以上0.6m。 2)当用于扑救B类火灾时,汽油、煤油、柴油或苯火灾的泡沫淹没深度应高于起火部位2m;其他B类火灾的泡沫淹没深度应由试验确定。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