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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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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的前辈们,你们好。我是广州做给排水设计的同行,现在手头有个重庆市区的项目做初步设计,因不熟悉贵地区的要求和做法,想请教你们一些问题。 望海项目一建筑组团,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地下一二层为车库及设备用房,首层为外开的小商铺,二层为面积较大的出租商业,三层架空做住宅大堂,四楼以上为七栋25层高的住宅塔楼。 请教一下问题: 1.初步设计是否要出给排水总平面图? 2.市政供水管一般能上几楼?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内容不能包含下列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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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qdcaiyun
沙发
别动不动就看规范,规范不是万能的,得结合实际.白痴
2009-01-19 15:14:19
赞同0
-
aijunzhang
板凳
8.3.1 除符合本规范第8.3.4条规定外,下列建筑应设置DN65的室内消火栓:
2008-08-21 09: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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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厂房(仓库);
2 体积大于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楼、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建筑等;
3 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
4 超过5层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它民用建筑;
5 超过7层的住宅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当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消防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DN65。
注: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层、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小于等于3000m3的丁类厂房和建筑体积小于等于5000m3的戊类厂房(仓库),粮食仓库、金库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
8.3.2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宜设置室内消火栓。
8.3.3 设有室内消火栓的人员密集公共建筑以及低于本规范第8.3.1条规定规模的其它公共建筑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8.3.4 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的建筑物和室内没有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小于等于5000m3的其它建筑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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