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一结构单元基础底面积的形心,需要与上部永久荷载合力在基础底面的作用点相重合,以防止基础的倾斜。
2、同一结构单元应采用同一类型基础(包括地基处理方式),并采取同一埋置深度。
3、当高层钢结构的基础埋置深度较大时,应结合高层钢结构的使用要求,设置多层地下室,以发挥补偿基础的作用,减小地基压应力和沉降量;同时还有利于提高结构的抗侧力稳定性,减轻上部结构的地震反应。一个结构单元内不能设置局部地下室。
4、高层钢结构位于地震区时,当地基内存在软弱黏性土、可液化土、新近填土或严重不均匀土层时,应利用纵、横向拉梁或钢筋加强基础的整体性和竖向刚度。
即使采用桩基础,也同样需要加强基础的整体性,以抵抗地震时地面裂隙对高层钢结构产生的不利影响。
5、高层钢结构与裙房采取联合整体基础时,两者的基础类型和埋置深度可以不同,但应采取地基处理、后浇带等措施,使两者的基础沉降差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并应通过计算,确定基础和上部结构由此沉降差引起的附加内力,并采取相应的加强措施。
6、高层钢结构采用天然地基,并与裙房之间又设置沉降缝时,为了确保高层钢结构的抗侧力稳定性,基础埋置深度应比裙房基础埋深低1.5米以上,并采用粗砂、砾砂等坚硬、颗粒状材料将地面以下的沉降缝填实、压密。
7、地下室外墙、底板以及沉降缝,其构造都应满足地下室的防水、防渗要求
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免费0人已点赞
分享
装配式施工
返回版块9382 条内容 · 122 人订阅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