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徐州市住建局一连发布5则通报!
因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力, 对5个项目通报处罚 :
2019-109号徐运新河东C地块项目1#-5#住宅、6#配套、7#配电间、8#门岗配套、地下车库(含桩基)工程
2019-82号地块建设项目2#-3#、5#-9#住宅楼、1#配套用房、4#配电房、地下车库工程
徐州市2020-2号地块(龟山8-2、8-3地块)项目
徐州市2021-45号(西月河中学西地块)定销房项目1至11#住宅楼,12#、13#配套用房,14#、16#、17#配电房,15#通信机房,18#门卫,地下车库项目
雨润C2地块项目(1#、2#、3#全球优品车板物流中心,5#、6#、7#全球优品车板物流中心,8#全球优品车板物流中心,10#全球优品车板物流中心,14#、15#、16#)
对5个项目均予以如下处理:
1. 对5个项目 建设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 监理单位 及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施工单位 及 项目负责人 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
2. 取消5个项目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年度相关评优、评先的资格 ;
3. 对5个项目 的 监理单位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依法依规核减信用分 , 限制全市工程投标一个月 。
江苏: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要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足额支付!
《2023年江苏省建设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
建设单位 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 ,要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 列入工程造价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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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建筑工地必须在工地出入口设置自动化冲洗装置,配备高压水枪关于加强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通建安监〔2023〕19号 市区各施工企业、项目部: 为进一步落实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完善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强化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根据《南通市市区扬尘防治污染管理办法》、《2023年南通市区房屋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各建筑工地要切实有效的开展扬尘治理工作,严格执行扬尘公示牌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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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关注一下,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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