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3-07-11 09:15:11
来自:职称评审/浙江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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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报开始时间:
2023-07-05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
2023-08-19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
2023-08-31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1、
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2、 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3、 博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资格。
4、 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资格。
5、 破格、高技能人才等申报方式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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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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