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向来是污水处理厂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其中,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的发生率占比极大。
有限空间内温度升高,发生中毒、窒息、火灾、爆炸、触电等事故的风险明显增高。尤其是盲目施救导致的伤亡扩大,更加值得警惕。
刚过去的5月,温度才有上升趋势,就已经发生了2起中毒窒息事故。
01
2起事故 8人死亡
中毒窒息成污水作业“隐形杀手”
5月29日,古交市西山煤电环保绿化分公司屯兰净水厂工地污水井内发生一起中毒窒息较大事故,造成4人死亡。目前,省安委办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5月18日,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浆渣外售单位科晶公司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4名员工死亡。
据事故现场勘察后,初步判断:作业人员纪某亮在作业通道失足跌落至集水池。由于天气炎热且集水池长期封闭,集水池废水中的有机物被生物细菌分解,生成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作业人员纪某翔、纪某生、王某法3人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情况下进入池内救援,导致中毒事故发生。具体原因有待进一步调查。
浆渣回收过滤区全景图
短短一个月就发生了2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8人死亡,不难看出,中毒窒息俨然成为污水作业的“隐形杀手”。
据《我国污水处理厂事故统计分析与对策研究》数据显示,过去25年间,发生在我国的污水处理厂事故中,排在首位的就是中毒窒息事故,占比高达71%。
02
中毒、窒息事故频繁上演
有限空间变“夺命空间”
事实上,据不完全统计,5月的两起较大事故已经是2023年以来污水行业至少第7、8起中毒窒息事故。
报道一:4月26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污水处理厂的2名工人在对污水池进行刷漆作业时发生中毒昏迷,1名看护工人下池查看后被困池中。目前仍有2名工人还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
报道二:3月23日,山西省孝义市高阳镇东辛壁村一药厂污水处理池有1人掉入后2人实施救援被困,救援工作结束后被困3人全部遇难。
报道三:3月10日,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在进行罐体检修作业时,因施救不当先后造成6人被困罐内,最终造成5人死亡。
报道四:2月22日,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一小区3名清淤人员掉落化粪池,事故造成3人死亡。
报道五:1月10日,浙江省绍兴市一印染有限公司在污水处理站进行污水抽取作业时,发生硫化氢气体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可以看出,大部分中毒窒息事故都发生于有限空间作业,而在有限空间进行盲目施救往往更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情况,让有限空间变“夺命空间”。
基于众多此类事故的发生,我们也可以发现和总结存在的几条规律:
中毒窒息事故的事故原因主要有防护用品失效或未使用、设施强度不够、操作错误、设备有缺陷、通风不良、冒险进入危险场所、物体存放不当、地面滑、有分散注意力行为等,其中个人防护用品失效或未使用是最主要原因。
在引起事故的众多原因中,盲目施救和通风不良是最常见的原因。盲目施救容易使死伤人数增多,通风不良使中毒事故更容易发生。
污水厂事故多发生在检查井、污水池、管网、沟槽、污泥池、污泥脱水机房、进水口格栅间等位置,以检查井、污水池、管网最为常见,且主要为中毒窒息事故。
03
污水厂进入夏季事故高发期
惨痛事故代价“一次也不能有”!
错误的认知和不足的安全意识,往往给我们带来的是,事故发生几率的增大和盲目施救风险的扩大。
“我没有闻到或看到任何危险,进入没问题吧。”
“都检查过了,可以不用测试仪器。”
“一旦出事,捏住鼻子、屏住呼吸不就逃出来了?”
“......”
在为事故中失去生命和遭受苦难的工人哀悼的同时,我们更需要做的是总结事故发生原因,在有限空间作业中规避此类问题,让更多人幸免于难。
1、作业前预防和检测措施: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采取净化、通风等措施,对有限空间充分清洗,进入前应当再用新鲜空气通风。
同时进行环境检测,了解密闭空间存在的危害因素,通常先测氧含量,然后测定可燃性气体,最后有针对性的测定有毒气体,气体的浓度须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2-2002)。
2、作业中防护:应持续保持强制性通风,保证能稀释作业过程中释放出的有害物质,并满足呼吸需要,强制通风时应把通风管道延伸至密闭空间底部;当有害物质浓度较高时,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标准的要求选择和佩戴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或软管送气面罩等呼吸防护用品,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
另外还应根据需要配备通讯工具、安全绳索等。并且,此时至少有一名监护者在密闭空间外负责监护操作者。
3、事故处理:一旦发生缺氧窒息、中毒等事故时, 救援人员在得到作业负责人准许后,穿戴好符合要求的呼吸防护用品,迅速将窒息者或中毒者移至户外露天处,施以人工呼吸或其他急救措施,同时尽快送往医院救治。
当然,除了有限空间的中毒窒息,坍塌、淹溺、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也在污水处理行业中较为多发。
2022年6月,兰州某污水处理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6人遇难,8人受伤;
2020年7月,辽宁阜新一污水处理厂水解酸化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7人受伤;
2020年5月,东莞松山湖一间污水处理厂内,一名工人在管道维修过程中不幸发生淹溺死亡。
面对污水厂的任何安全作业,都要做到配齐应急救援器材,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应急救援能力,组织事故应急演练和规范现场作业管理等等,切忌盲目施救。
惨痛的安全事故代价,我们要做到“一次也不能有,一次也不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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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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