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二轮第六批督察的河北、江苏、内蒙古、西藏、新疆5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已对外公开。至此,第二轮督察的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6家中央企业全部完成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并已全部对外公开。
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环保督察通报反映出哪些问题?
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最高检发布10个典型案例
自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以来,环保督察已经树立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权威地位,生态文明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曝光并解决了一大批典型的环保问题。经梳理历年来环保督察曝光案例发现最常出现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集中以下几个方面:
环境违法问题梳理
重点 提示: 违规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超标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超过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近年来督查中查处曝光了不少污水、管网、污泥排放问题,相关的问题也成为新一轮以及后续环保督察的重点。
2、大气污染防治、治理设施管控问题
重点提示: 聚焦化工、煤化工、汽车制造业、汽车零部件行业、包装印刷行业、机械通用设备、钢结构行业、塑料制品行业、电子产品、半导体行业、汽修行业和油品储运销售行业等有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的行业。相关执法人员大部分会采取查看现场与查阅台账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能用、涂料工序、VOCs治理、密闭作业、收集治理和管理台账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3、落后产能淘汰、“两高”管控问题
重点提示: 聚焦煤炭、焦化、钢铁以及发电行业,其中重点关注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等落后、违规产能的淘汰及管控工作,以及一些特色行业整治不到位的情况,重点关注大气污染防控重点区域“4+4”城市的工业企业,除此之外交通运输污染治理也在管控范围之内,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更加突出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
如何面对执法?
“十四五”以来,环保势头不断严峻,随着“走航车+红外热像仪+无人机联合执法“新执法模式推广,监测卫星的升空,环境监管排查的手段不断优化升级,群众发现问题的全面监管意识不断强烈,企业面临的环保压力越来越大,执法检查的内容也越来越细,那么到底该提前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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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开展五方面生态环境联合联动执法(含危废)近日,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23—2024年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合联动执法工作方案》, 提出今年6月至2024年5月,京津冀生态环境部门重点围绕大气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移动源、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违法行为5方面开展联合联动执法。 大气环境方面,围绕臭氧和颗粒物协同治理,聚焦重点区域、行业和领域,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消耗臭氧层物质和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等专项执法行动,以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电力、垃圾焚烧、工业炉窑等高架源,石化、化工、制药、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行业,工业集聚区等集中排放区域为重点,严厉查处环保设施擅自停运、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测数据造假、通过旁路直排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系统检查。对消耗臭氧层物质销售、使用等环节开展检查,严查未备案使用、违法排放等行为。加大对扬尘源、工业源和燃煤源等大气污染源的检查力度,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执法精准度。加强秸秆禁烧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移交属地依法查处。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强化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按照当地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持续开展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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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好资料,学习啦,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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