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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城管通报10起建筑垃圾执法典型案例 高新4起!

发布于:2023-06-27 10:01:27 来自:环保工程/环保大厅 [复制转发]


乱倒建筑垃圾、违规清运建筑垃圾 

西安城管通报10起建筑垃圾执法典型案例


6月20日,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通报10起建筑垃圾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3年2月5日,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支队执法人员巡查至辖区庞光街道四府村高架桥(西成高铁)东侧时发现,西安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车辆(车牌尾号706)向非指定消纳场所倾倒建筑垃圾。


经立案调查,该车向非指定消纳场所倾倒建筑垃圾壹车次,其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随即责令司机整改。


2月6日,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拟处以10000元罚款并告知其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2月10日,该案办结。


案例二


2023年5月1日,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支队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后,前往经二十六路中交科技城调查核实时发现,车牌号尾号为01T的车辆疑似违规清运建筑垃圾。


经查,该车辆未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车辆所有人马某违反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当天,执法人员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行政相对人锁门弃车,拒不配合执法工作,执法人员联合交警部门多次对执法相对人联系长达5小时未果的情况下,对违法车辆进行了强制拖移至执法停车场。


经支队案审会合议,执法相对人抗拒执法人员检查,违法行为情节恶劣,决定上限罚款行政相对人30000元。5月25日,该案办结。


案例三


2023年3月10日,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支队执法人员巡查至鱼斗路华勤丝路项目时发现,该项目未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却擅自排放建筑垃圾。


经查,华勤丝路项目建设方为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行为已违反《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其依法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责令其限期补办《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但限期内行政相对人仍未办证,且继续实施违法行为。


经支队案审会合议,该项目同类违法行为屡教不改,决定给予行政相对人上限30000元处罚。3月21日,案件办结。


案例四


2023年2月19日,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支队执法人员巡查至双江一路兴隆安置性商品房GX3-26-31项目时发现,西安某清洁工程有限公司车辆(车牌尾号167)疑似承运未经批准排放的建筑垃圾。其行为已违反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经查,2022年以来,该行政相对人多次违法被处罚,支队案审会合议决定,给予行政相对人10000元上限处罚。


4月11日,执法人员向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相对人在规定时限内自行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案例五


2023年1月31日,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航天基地支队执法人员在航腾路检查时发现,某军民融合复合材料项目将大量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在其项目工地红线范围以外。


经调查,该项目由四川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南陵分公司承建,该公司为了施工方便,擅自将建筑垃圾堆放在工地西北角红线范围以外,其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按照《西安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拟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2023年3月3日,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航天基地支队收到转办问题:郑州某基层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地铁十五号线项目排放建筑垃圾未采取措施避免扬尘。


经调实,行政相对人清运建筑垃圾时出入口道路浮土厚、保洁差,未采取抑尘措施。其行为违法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按照《西安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罚人民币50000元。


案例七


2023年3月7日,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航天基地支队执法人员在航创路对某创新中心项目工地检查时发现,该工地在排放建筑垃圾过程中未有效使用冲洗设备。


经调查,该项目由西安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当晚排放建筑垃圾时,因出入口洗车机发生故障未采取其他抑尘措施,致驶出车辆未有效冲洗,污染路面。


其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10000元处罚。


案例八


2023年3月4日,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浐灞生态区支队执法人员巡查至锦堤五路(世博大道至华文路段)时发现,该处有一车被倾倒的建筑垃圾。


经查实,垃圾为西安某建筑垃圾清运工程有限公司车辆(车牌尾700)在凌晨五时前后倾倒。其行为已违反《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向行政相对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清理。


3月17日,经支队案件合议审核,执法人员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拟对行政相对人处罚10000元。


案例九


2023年4月20日零时,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浐灞生态区支队执法人员巡查至浐灞生态区锦槐三路(奥莱西路至锦堤四路)时发现,车牌尾号959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密闭不严、沿途遗撒。


经查,该车辆所有人为西安某建筑垃圾清运工程有限公司,其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4月28日,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拟对行政相对人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相对人放弃陈述和申辩以及听证的权利,执法人员向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相对人自行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案例十


2023年5月5日2时,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浐灞生态区支队执法人员巡查至浐灞生态区锦堤五路(华文路至世博大道段)时,发现车牌尾号为3C0的车辆在该路段万科澜岸小区承运建筑垃圾。


经查,该车辆所有人为西安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5月13日,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处罚3000元。执法相对人放弃陈述和申辩以及听证的权利,并在规定时限内自行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据悉,近期西安市多个工地的违规行为明显增多,截至6月11日,西安市城管执法系统已检查出土拆迁工地33776个(处),处罚违规出土拆迁工地102个(处);检查建筑垃圾清运车辆117925车次,暂扣违规清运建筑垃圾车辆387辆,处罚违规清运建筑垃圾车791辆(次)。



  • yj蓝天
    yj蓝天 沙发

    关注学习了,谢谢楼主分享

    2023-06-28 09: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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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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