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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二级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发布于:2023-06-25 10:23:25 来自:施工技术/新政新规 [复制转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适用依据的请示》(冀建建市函〔2023〕10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          

《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第十五条规定,“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九条规定,“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因此,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

二、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08〕48号)第六条规定, 通过考核认定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因此,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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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新政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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