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装配式建筑 \ 行业政策 \ 补助200-500元/㎡!重庆市关于申报2023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计划的通知

补助200-500元/㎡!重庆市关于申报2023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计划的通知

发布于:2023-06-21 15:19:21 来自:装配式建筑/行业政策 [复制转发]
导读:   4月23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重庆市开展装配式农房试点,对农民建设自住自用的装配式农房,市级财政可按照建筑面积平均补助500元/平方米, 对企业(个人)建设用作民宿等经营性装配式农房,市级财政按照建筑面积平均补助200元/平方米。目前各区县已启动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有试点意愿的个人或者企业,可于5月16日前申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申报2023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就申报2023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纳入2023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计划的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同一集中连片新建农房的地块内,申请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农房不少于3栋。

(二)主体结构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或装配式钢结构(非轻钢)。

(三)除基础外,其他主体结构构件(梁、柱、楼板、内外墙板、楼梯等)全部采用工厂化生产的构件进行现场组装。

(四)建房人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二、2023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项目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请。拟建设装配式农房的建房人以户(企业)为单位,向建设点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报《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详见附件1、2)。

(二)申报。村(社区)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汇总形成《装配式农房建设需求统计表》(详见附件3),并以村(社区)为单位,向乡镇(街道)报送《装配式农房建设需求统计表》、《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

(三)初核。乡镇(街道)接到村(社区)的申报材料后,应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初核,填写《初核意见书》(详见附件4),并将满足申请条件项目的《初核意见书》、《装配式农房建设需求统计表》、《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上报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四)复核。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到乡镇(街道)上报的材料后,应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复核。

三、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完成项目复核后,优先选取满足申请条件的、建设装配式农房户数较多的项目,填写《2023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计划申报表》(详见附件5),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前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委。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

全部回复(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行业政策

返回版块

2883 条内容 · 50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云南保山深夜再次发生地震,地震多发地区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抗震房刻不容缓

据中国地震台网正式测定,2023年5月2日23时27分在云南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北纬25.35度,东经99.28度)发生5.2级地震,震源深度10千米。目前,暂未接到人员伤亡情况报告,抗震救灾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展开。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