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3-06-08 11:07:08
来自:水利工程/防汛抗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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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和三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等要求规定:
跨越河道的管道、渡槽、线路的净空高度,以及穿越河道的管道和在两堤之间埋没管道的深度,必须符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应当就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防洪影响报告,提出防御措施;
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时,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
洪水影响评价
→湖泊、水库、蓄滞洪区、洪泛区建设项目;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适用于
涉河
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主要适用于
蓄滞洪区
。
①《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水利部办公厅办建管〔2004〕109号文;
②《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
①收集资料:主设资料(可研、初设、施工图、竣工图,地勘报告)、流域资料、水利规划、上下游工程概况。
②分析计算:洪峰流量、洪水位、冲刷深度、壅水、允许最低梁底高程
1)是否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的国土及区域发展规划,对规划实施有何影响;是否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
2)对河势稳定、水流形态,水质、冲淤变化有无不利影响。
较小河流:资料少甚至无资料,计算是难点,设计方案容易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和三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等要求规定:
跨越河道的管道、渡槽、线路的净空高度,以及穿越河道的管道和在两堤之间埋没管道的深度,必须符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应当就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防洪影响报告,提出防御措施;
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时,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
建设单位在取得河道主管机关的审查同意书后,方可开工建设。
需要确定项目涉及的河道级别,河道级别越重要,报告编制难度越大相应的价格越贵。
需要看项目涉及河道现状的复杂程度,例如河道上下游都是直上直下的河道,没有其他复杂的情况,论证相对简单;如果河道上下游有分支、有水库、有其他建设项目等复杂情况则论证难度大价格高。
防洪评价需要大量的所在区域的自然地理、河流水系、水文气象、河道边界地形、地貌、河道地质情况等资料,如果资料获取较难, 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搜集整理费用也会较高,反之则费用会较低。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的审查级别,审查级别越高价格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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