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苏省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工作推进方案》,文件明确到2025年,全省初步建成源头管控到位、厂网衔接配套、管网养护精细、污水处理优质、污泥处置安全的城市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区域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明显提高,污染物削减率大幅提升。按化学需氧量因子核算,全省县级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平均达到80%以上,有条件的县(市、区)努力达到100%。
文件指出,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等工业企业排放含重金属、难降解废水、高盐废水的,不得排入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已接入的要全面排查评估,并明确提出环太湖地区、沿江地区和苏北地区“应分尽分”的差异化时限要求。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无锡、南通市市政园林局,南京、徐州、苏州市水务局:
现将《江苏省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18日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黄卫,电话:025-86266157,邮箱:lyc@jshb.gov.cn;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许天啸,电话:025-51868536,邮箱:20905885@qq.com;技术单位:省环保集团曹蕾,电话:13451890228,邮箱:115016963@qq.com;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辛路,电话:15751865172,邮箱:lxin@njuae.cn)
抄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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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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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今年对既有城市污水厂提标至地表水准IV类!摘要 : 5月23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山东省2023年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 主要目标为国控重点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68.6%,V类及以下水体保持动态清零,其中南四湖流域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南水北调干线优良水体比例达到100%,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16个设区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力争退出全国“后30”。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97.4%。山东省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到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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