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想评论啥,只把这封律师函原文分享一下,简直无语!!
消防验收部门以专家提出项目连廊户型的消防电梯前室短边尺寸小于2.4m,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以下简称18版规范)第7.3.5条2款的规定为由拒绝为**小区办理验收。
按照相关规定,主要责任在于贵司,次要责任在于施工图审查公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值此房地产市场低迷之际,由于贵司与施工图审查公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过错,**项目恐成为九江市第一个开启退房先河的项目,届时损失粗略估计恐在15亿左右,影响之大,后果之严重,请贵司一定予以重视,并妥善予以解决。
贵公司应赔偿由于设计错误导致九江市**小区消防无法验收而延期交房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延期交房违约金、退房费用、罚金、诉讼费、律师费、保函费、违约金、声誉损失等等
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免费0人已点赞
分享
结构新鲜事
返回版块2545 条内容 · 74 人订阅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设计要符合规范,规范是底线。本案件虽未人性化处理,包括消防验收单位严格按照规范,也无可厚非。今天退让一步,明天还会希望你继续退让。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