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为贯彻落实2023年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水利工程建设各项工作,吉林省水利局发布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其中第五章“提升全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化水平”中提出 推进BIM、电子签章、视频AI等技术在工程建设管理中的应用,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精细化管理水平。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林水务局,各县(市)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2023年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水利工程建设各项工作,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办建设〔2023〕5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吉林省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吉林省水利厅
2023年3月31日
吉林省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在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目标的基础上,紧盯质量提升主线,以问题为导向,以制度建设和专项行动为抓手,切实提升质量管理整体效能,保障市场良性秩序,推动新阶段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大力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强调研指导,为推动省“大水网”应急工程建设,骨干工程及早开工创造有利条件。压实项目法人责任,督促查干湖水生态治理试点工程、大江大河二期工程加快工程建设,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强化行业监管,在推动西部河湖连通、松原灌区、中部引松供水二期等工程建设收尾的同时,指导项目法人着力推进验收工作。
(二)狠抓其他面上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督促推进安图长兴水利枢纽、花敖泡蓄水调蓄和永吉县城市防洪等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年度任务目标按时完成。有序实施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推动吉林市二道沟水库新建工程,大安市它拉洪、伊通石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尽早开工建设;持续推进饮马河等11条主要支流、永吉县西阳河等55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推动完成32条中小河流整河流治理任务销号。
(三)加快推进工程竣工验收。研究制定《吉林省小型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在保证验收工作质量的前提下优化验收工作程序、提高验收工作效率。继续推进已除险病库竣工验收和新建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加快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建立全省已完工未竣工验收水利工程台帐,逐项制定验收计划,加快解决影响验收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我省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率。
(四)扎实做好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落实度汛责任,全面压实安全度汛工作中项目法人首要责任、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强化预案管理,组织编制内容完善、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抓好培训、演练并及时备案。加强隐患排查,对在建水利工程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度汛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消除安全度汛风险隐患。
(五)全力推进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落实。严格遵照《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2-2025)实施方案》阶段进度安排,全面加强工程建设与质量监督制度体系建设,补齐制度短板,确保质量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紧盯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工程验收、建设资料和档案管理五个重点环节开展专项行动,重拳整治质量管理突出问题。
(六)持续开展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研究制定吉林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对全省9个市(州)水利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梅河口市水利局开展考核,考核成果纳入省政府对市(州)级考核指标。
(七)稳步推进监督档案整编归档工作。研究制定《吉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完成省管项目质量监督、调研指导及举报调查档案的整编归档工作,全省范围内开展监督档案管理抽查,促进我省监督档案管理水平提高。
(八)加强资质资格管理。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评审工作。实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简化资质核定程序,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加强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考核与注册管理。
(九)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管理,修订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完善失信约束和信用修复机制,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推进信用评价工作,修订评价标准指标体系,优化评价程序。依托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加大水利建设领域行政处罚等各类信用信息推送力度,加强信息共享应用。
(十)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强化欠薪源头治理,配合省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推动与行政许可、工程项目稽察检查等工作有机衔接,提升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查处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创新评标方式。在省级监管招标投标项目(部分)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的基础上,选择3个市(州),开展远程异地评标试点工作,打破本地评标专家“小圈子”,实现全省评标专家共享。
(十二)开展公平竞争,公开、公正交易。配合省政数局推进全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保证金缴纳(电子保函)、评标专家劳务费等均在一个平台上运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和公开。
(十三)组建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面向全国聘任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并根据招标人要求适时启用,提高应对技术复杂大型水利工程评标能力,为项目法人单位择优选取中标单位创造条件。
(十四)加快数字孪生技术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应用。试运行“大水网”工程智慧建管平台(一期),初步实现工程建设进度、资金、质量、验收、施工现场等方面的数字化管理, 推进 BIM 、电子签章、视频AI等技术在工程建设管理中的应用,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精细化管理水平。
(十五)扩大质量监督检查数字化管理平台的运用范围。进一步推进质量监督检查移动工作平台(吉林质监 APP)和监督数据管理平台在省、市二级质量监督机构的运用,结合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实现检查、反馈和整改的全程闭环,有效支撑质量提升工作。
(十六)强化作风建设。认真贯彻全面水利建设领域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整治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十七)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建工作举旗定向的政治引领作用,积极总结“党建进工地”试点活动的成功经验,以“党建+质量”为实施载体,积极引导广大建设者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和争先创优意识,高质量完成水利建设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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