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问题,遇到一个一类高层民用建筑,首层到五层为裙房,六到二十层为酒店标准层。建筑内有一个从首层到二十层的楼梯间,首层到五层部分为封闭楼梯间(不带前室)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故设机械加压送风;六到二十层又为带前室的防烟楼梯间。
本人认为因为封闭楼梯间与防烟楼梯间共用,所以二者共用一个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又因为防烟楼梯间还带有前室,所以六至二十层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单独设一个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结果就是与二至五层封闭楼梯间相通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且防烟楼梯间与封闭楼梯间共用一个系统。
请问这样处理合理吗?还是有其他解决办法。如果合理,查表法计算防烟楼梯间与封闭楼梯间共用系统时,应该分开算还是按防烟楼梯间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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